總之,把通聯記錄(來電時間.手機內).網拍結標網頁列印.補登存款簿影印.最後把這些資料彙整~
跟上面某位大大說的方式一樣,先去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網頁登錄報案紀錄(以免被不肖警員吃案,戶籍台北縣一樣可以報),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會把資料發報到您住家附近的派出所(很快,20分鐘左右,您就會接到來電,請您過去備案,上面備妥的資料要帶去)
流程大致就是這樣嚕! 祝大大您好運,免受無妄之災

P.S 切記!!! 一定要跟警員拿三聯單喔!!!

連結吧 ~ https://www.tcpd.gov.tw/all-postcase.php
dt_lin507 wrote:
收到錢,不就應該把東...(恕刪)


他打電話來口氣上就說明他就是那位

如果他有給到商品的金額我當然寄 ~"~

cs80506 wrote:
他打電話來口氣上就說...(恕刪)

如果他的做法是把你的資料弄到他新開的賣場上,
剛好又有人標了, 然後就把這個錢匯到這個帳戶, 然後你把東西寄了出去,
這樣就有一個人匯了錢沒收到東西, 你收到第三者的錢, 然後把東西不曉得寄給了誰..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4429995.shtml

發現到同樣情形的案例,
你還是先去備案吧!

詐騙集團陷害 她帳戶急「凍」

【聯合報╱記者李祖舜/台北報導】 2008.07.17 04:20 am


網路詐騙案件層出不窮,立委丁守中昨天舉行記者會指出,有民眾向他陳情,六月初在網拍遭詐欺後,就向警方檢舉詐騙集團,但反被詐騙集團陷害,導致個人帳戶全遭警方列為「警示帳戶」,精神與經濟蒙受損失。

不過,出席記者會的警政署刑事局副局長高政昇說,行政院根本沒有任何「網路」的主管機關,只能依跨部會標準作業程序處理網路詐騙反制案件。

被害人黃小姐指出,在網路上購買婚紗被詐騙約新台幣兩千元,事後向警方檢舉,但因為她本身也有出售二手生活用品,懷疑詐騙集團藉得標信件獲知她的帳戶號碼等個人資料,再詐騙他人將小額款項匯入她帳戶,隨後再出面檢舉她,反而讓她所有金融帳戶,全部變成涉及網路詐騙案的「警示帳戶」,遭到凍結。


後續登場

隔天有一位女生打電話給我
是X先生嗎我是XXX我錢已經匯給你了東西有寄了嗎
我就跟他說明詐騙集團的事
他也了解
我們就說好他把收據用Mail寄給我

隔了幾個小時

我又接到他的電話
她說已經把收據寄給我了
又跟我說因她不想把帳戶被別人知道
所以他請快遞來跟我收他匯的款項
我就跟他說可以請她把他朋友或是可以信任的人的帳戶給我
我匯給他們你在去跟他們拿
她就說這樣還不是一樣

我就遲疑了幾秒 想了一下 這樣也不是辦法 兩邊都有擔心的地方

因為詐騙集團的事 所以我不想讓我的地址被別人知道
她:快遞可以到你指定的地方 他到了你在過去給他就好了

聽到頓了一下...我就跟他說

那我等等把我地址寄給你
她問是今天會給我嗎
我回他 嗯
就這樣掛了

打開信箱看到他寄來的信 打開來看

http://0rz.tw/604tG
(除了收款人姓名跟帳號我有改,其餘就是他寄來的樣子。)

我不知道是塗改過還是怎樣
我只注意到那個埔墘支局
地址我還是沒寄給他

隔天我又接到他打來的電話
你地址有寄給我了嗎
我回說還沒

我:可以給我你的電話嗎
她:要我電話幹麻 ?
我:我等等可能要先去警局備個案
她:你說什麼
(原本是那種冷靜淡淡的說話,但這時候就像是,聽到朋友說看到自己的另一半,
在東區的路上跟另一個人熱吻一樣的驚訝。)
我:我等等可能要先去警局備個案 你給我你的電話 這樣警察可以直接跟你聯絡
她:喔 不用阿 你去報案警察就可以直接調到我的資料了 我昨天不是就跟你說先去備個案比較好
 而且你不是有我的E-Mail了

(昨天只有說到她會去跟YAHOO申訴賣她票的帳號,她也跟我說去跟YAHOO申訴一下比較好。
我就回她我的郵局帳戶,他們可以隨便給人,跟YAHOO申訴有用嗎。)

我:喔 好 那看怎樣我在寄信跟你說

結束通話


我一開始就在想
他如何證明他是匯款的那個人

有三種可能發生的情況

一種是真的有這個人匯款 打電話給我的也是本人 只是他比較注重自己隱私而已
我有查過他的Mail在拍賣上的評價 最近的一筆是在07年的8月
都有相隔一段時間 也曾買過票卷

一種是真的有這個人匯款 但是打電話跟我連絡的人跟詐騙集團是一伙的
如果照他的方式做變成我是被他騙的人
而原本的那個人去報警 我損失一筆錢 又要在去賠另一個人的錢

一種是從頭到尾都是詐騙集團
等錢照他的方式給他 他在匯一筆近來 就算第二次有沒有再給他
他也可以去報案 我也沒辦法證明他是不是拿錢的人 是不是詐騙集團
而他不管匯了多少還是能夠拿回去


疑點1
從我檢舉炸騙集團到他們拿到我的資料都在同一天
當天就打電話給我之前就匯了750元給我
隔天另一個人就臨櫃匯了2125給我 時間點太過巧合

疑點2
會臨櫃匯款的人真的少之又少 便利商店一定比銀行好找

疑點3
當一個人匯錢給你 而你要還他 而跟他要聯絡電話時 竟然不給
網路上留下聯絡電話給買家賣家 快遞聯絡用應該很合情理 甚至以說明要給警方連絡用

疑點4
當時接到詐騙集團電話時 對方曾一直問過說郵局是在哪一家分局
而臨櫃匯款也必須填寫才能夠匯過去 巧合 ?

疑點5
寄過來的收據匯款人姓名 帳號 身分證字號 電話塗改還有話說
為什麼連分行 時間日期都要塗改

疑點6
拍賣網上的海洋公園門票一張再700上下
他匯給我的錢是三張
再沒有便宜市價的時候 是不是有這麼好賣 ?
而我也無法得知他是不是真的有在拍賣網上下標

疑點7
詐騙集團是不是為了報復 而願意把詐騙的金錢陷害我 而放棄這筆金額
假如是詐騙集團因該很多帳戶可以用應該不必把帳戶保護的這麼好


假如事情跟我料想的不一樣先跟那位女生說聲抱歉

叫她也去報警吧

畢竟你已經被詐騙集團陷害嫁禍給你

然後你報警時順便說有你上述情形

由警方來處理最為妥當!!


千萬別把地址給出去~

我覺得那個女生很像詐騙集團的一份子!

埔墘支局是你那個郵局的地點嗎?
先到網路備案

說疑似被當人頭或是遭洗錢....等等案名

確定帳號已經被設警示帳戶 警方已經開始調查

無需跟它說報案事由 用沒庫存等等原因為理由 拖字訣 慢慢的釣它出來

等確定查出整個案件的來龍去脈 有問題由警方處理 沒問題儘速跟它道歉說明事由

我看厚,拍賣業再不想辦法解決,這個平台遲早會被這些詐騙集團搞垮
鑑於01網友發言的水準江河日下,我大概不會再發言了,我實在是不想跟一堆沒有大腦的生物有一絲絲的互動,那種感覺實在令人作嘔
@@好絕啊~

詐騙者居然冒充"賣家",先騙到貨品後,

再冒充"買家", 再騙回賣家的貨款,

詐騙者真么獸, 想一魚兩吃,不怕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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