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很吵特別是半夜,都已經提醒過了

如果是租的就盡快搬家吧
管委會貼公告沒用,

建議搬走,

不用執著。
有品的人,懂得維護安寧。
沒品傢伙,完全不管別人。

有品的人,偶爾也會過失,說一次就會改。
沒品傢伙,說100遍也無效。

確定遇到沒品傢伙時,不想上社會版,就只有搬家一途。
能搬就搬吧
管委會都不管用了 誰來講都沒用
可以的話搬家比較快
勸不動真的可以報警了,不然每天這樣不是辦法
gazelove wrote:
要不要考慮搬家

俗話說
搬家一次等於火燒三次
有管委會之類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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