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14 wrote:原來小黨就可以用力貪...(恕刪) 未審先判的人,都不是正常程序之人!(補充,當民間常聽到,有做事其他都還好,聽了幾十年了,也不見你們在乎,等吹哨者保護法過,肯定更多案,你等看看我的目標是法案,人性不在我能處理範圍的)
heartgame wrote:未審先判的人,都不是...(恕刪) 我又不打算去當判官,我審他幹嗎?只是看到一群在旁邊看人吃米粉湯,卻在喊燒的,覺得很有趣。人家吃香喝辣、割小草買房子,你勒?哦!如果你是收錢辦事的,當我沒問。
heartgame wrote:你已經判了他!呵我為...(恕刪) 你在努力什麼?幫柯喊冤?改變了他割草買房嗎?是否圖利廠商或是官商勾結,是你努力噴漆就能掩蓋?我繼續翹腳捲鬍子,泡茶啃花生,我只堅信:不是不報,時候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