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討厭同性戀,但是我討厭同婚的同性戀,我們的確要走向多元與開放的世界潮流,但是同性戀是個人性向,把個人性向凸顯放大,然後要求同婚,是否有點本末倒置劃錯重點,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有法律並不表示能保障人人都可免於恐懼,或是相愛到老,人類已經不把同性戀當作一種疾病了.在科學上已經不認為是一種病,那表示大家應該以平常心看待,就如看待各種人各類人一樣.最近還流行女性凍卵,新聞通常一面倒讚揚,不過這都是本末倒置劃錯重點,時間不對地點不對,然後去凍卵結果變成一種對的行動,這世界不完美,同性戀也許不完美,但是去搞同婚也不會更完美,異性戀也許不完美,結婚也許會離婚變怨偶,但是世界會一直運轉.
同性戀是違反生命存在意義的一種現象屬於無藥可醫也不需要醫的基因缺陷為了避免種族延續出現威脅,基因正常的人,看到"同性"的同性戀者,本能地就會有排斥感,因為基因在發出警訊要你不要學~這是沒辦法的事,就跟看到畸形的人,會有不適感一樣(同樣是基因作祟,避免生物選擇這些對象,將不好的基因傳遞下去)當然,人之所以為人,就是要去正視並克服這些不適感,進而不要歧視這些人但~~~不歧視,不代表可以接受,不代表不會討厭,這是基因的本能在發揮作用請不要強迫他人接受,並冠以歧視性的字眼攻擊(比如說恐同之類的)這樣只會造成更嚴重的對立
我不討厭同性戀,但是非常反感一些同性戀者的行為,很多同性戀者一直試圖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理論來辯解同性戀才是正常的,一般人異性戀是因為沒有去探索自己所以不知道自己其實是有同性戀傾向的,同性戀者喜歡同性那是你家的事,我也沒意見,憑什麼要去說服異性戀的人同性戀才正常? 看到男生脫光硬不起來難不成我還要說服自己是心態作祟不成?,簡直莫名其妙
我對同性戀沒有意見,他們想擁有同婚的權利,我完全不反對。我有意見的是收養子女的部分。在正常家庭長大的孩子都知道父母在家庭的角色是不同的,母女育兒經驗的傳承,父子如何當個男人的傳承,不是父母可以互相取代的。再來,如果同性戀可以收養子女,一對異性戀夫妻,一對同性戀(可能還是男的),如果孩子的親生父母和慈善機構選擇異性戀夫妻,會不會被告歧視同性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