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已右轉的路口會怕碰到對向來車左轉的逆向過彎甚至超車,這個最常看到再來是巷弄開出來因看不到會把車頭開出來,如果碰到機車騎快也很常發生還有對向車道迴轉完全不看就轉過來,所以後來我要開快就挑外車道,至少路邊停車的視距大於分隔島最後是路邊停車開出來也不看車再慢慢出來,甚至遇到直接迴轉的,偏偏我們法官有條叫應注意而未注意,意思是別人撞你不對 但你被撞到也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