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跟一個朋友合作我叫車然後在A地B地來回跑朋友就在A地,等我上車之後把整台車拍照拍下來然後我到B地等收錢之後擷圖檢舉好幾十台UBER之後跟我朋友平分獎金大概賺幾千塊後來獎金發不出來,就沒繼續檢舉了,不然當個兼差也不錯會要同伴合作是因為當車子來了之後司機發現你在拍車牌會覺得很可疑所以一人負責搭車,另一人負責拍車檢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