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就缺這一味…鞭刑救治安

廢死聯盟最愛說:死刑不能遏止殺人...


我非常認同..........


所以我們國家應該用鞭刑加死刑...........雙管齊下效果加倍!!!

紅紅小太陽 wrote:每次看新聞 聚眾鬧事目無王法 借酒裝瘋盧...(恕刪)
可以直接槍斃減少人類救地球

紅紅小太陽 wrote:
每次看新聞聚眾鬧事...(恕刪)


你要知道

台灣人最愛的是面子

鞭刑只是會痛一下

效果有限

還要加上遊街示眾

效果才會1+1>2
睿鞅 wrote:
鞭刑跟打藤條一樣
打過幾次就習慣了~~反正又不死人...(恕刪)

你確定?
如果是這樣,難道新加坡人的皮膚比較嫩?
我支持,聽說在新加坡,黑道大哥也不敢囂張就是有鞭刑,美美的龍虎刺青,鞭在上面,龍虎刺青就毀了…

睿鞅 wrote:
鞭刑跟打藤條一樣
打過幾次就習慣了~~反正又不死人
...(恕刪)


你可能沒看過,鞭下去肉就裂開了,血就出來了,無知才會說和打藤條一樣!!
看過什麼是鞭刑後

你就不會說出這些話了
睿鞅 wrote:
國中時任何一科考試...(恕刪)

紅紅小太陽 wrote:
每次看新聞聚眾鬧事...(恕刪)

太偏激了.
新加坡的國家分類.不是民主國家吧.
算是警察國家.
在新加坡是不賣口香糖的...
敢在新加坡丟垃圾跟吐口香糖.當心下一刻就被警察逮捕.

鞭刑.抽下去皮開肉綻不說.還會下要讓被鞭刑者留下永遠的痕跡.
所以.請不要無知當有趣.
今天若是有人是冤枉的.豈不是要令受刑者留下永久的傷害?

其實對於鬧事的做法.還是可以處理的.
全程蒐證.強制逮捕.
先押送到警局再說.
至於要告警察.警察有全程蒐證.只要心裡沒鬼.就沒問題了.


戆男 wrote:
今天若是有人是冤枉的.豈不是要令受刑者留下永久的傷害?...(恕刪)


笑死人了,現在的犯罪清清楚楚,鄭杰殺人還不是沒給它死刑…現在的法才是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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