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您好,如果是XX和XY的染色體都能看錯,您會不會懷疑這份報告的可靠性呢?

既然染色體都看錯了,那麼這份檢驗報告還具有有效性和可靠度嗎?

但如果是我,我會選擇再做一次,但.......是去別家.

*但不同規模的醫院基於設備和成本,有許多項目,是院內採樣,委外檢驗的.會不會是同一家委外檢驗單位就不能保證了.


walakaho wrote:
冒著生命危險做的第二...羊膜穿刺就是要檢驗染色體(恕刪)
醫生也是看報告說話的,要告,應該是檢驗流程中,有所疏失的人和醫院.

而是否能告?

從民法上來說,是可以的,但未必會贏.

因為第一份報告已失去可靠性(連XY都能看錯,那麼又如何確保其它項目沒失誤?),孕婦被迫需忍受痛苦,再做一次檢驗,肉體和精神上都蒙受了損失.

從這點來說,是可以告的,但應該醫生不會被列為求償對象(醫生只是憑據報告來陳述).

染色體的XY,不像超音波,有許多模陵兩可的情況,超音波看錯......其實不算罕見的,這就怪不了醫師了.

所以,若院方提出說明,性別判定是因為使用超音波,所給出的猜測,那麼要告贏,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主張性別是依超音波判定,與穿刺報告無關,報告仍為可信).

但若是因為穿剌結果,判定性別錯誤(XY都看錯,很難信服報告的可靠性),也僅是有可能勝訴,未必能勝訴.

因為,穿剌從未保證100%的準確性(準確度可達99.9%).

而性別看錯,雖不算上醫療糾紛,但檢查流程疏失,令孕婦得挨第二針,就有得爭議了.

roward wrote:
性別判斷錯會造成小孩先天不良後天失調嗎?會的話告死醫生
不會的話請問全世界的人從盤古開天闢地以來誰敢說一生之中沒犯過錯?
當然要告是個人自由
只是小問題也要提告告到最後醫生越來越少將來倒楣的還是孕婦跟嬰兒

roward wrote:
性別判斷錯會造成小孩...(恕刪)


其實就算是醫師判斷錯誤或是醫療疏失也不應該告死醫師,就像您說的,誰人無錯?
我同事他們也是這樣想的

另外補充一下,我沒說清楚,不好意思
1.這份報告根本就是跟別人的搞混了,不是檢體汙染就是報告名字貼錯
因為找不出哪個環節有錯,所以他們才要再做一次穿刺確定小孩子的基因狀況

2.所以這不是單純性別弄錯的小問題,而是小孩子健不健康的問題

3.錢是我自己提的啦,對方沒有要告醫院打算~要不然我就可以問出是哪一家醫院了
風~~
holyduck wrote:
最近知道前同...(恕刪)


性別驗錯誤不算醫療糾紛 因為跟胎兒健康無關

至於報告弄錯搞混的問題 可以告死他們

holyduck wrote:
最近知道前同事的老婆...(恕刪)

中醫這麼神?光靠把脈就能知道嬰兒性別

我還以為現在中醫只能做些調養身體的唬人把戲呢
我以為現在不能說性別
只能用暗示的
holyduck wrote:
1.這份報告根本就是跟別人的搞混了,不是檢體汙染就是報告名字貼錯
因為找不出哪個環節有錯,所以他們才要再做一次穿刺確定小孩子的基因狀況(恕刪)


有沒想過,你第一點就被瞞天過海了,你還在幫忙數抄票?
您知道的是誤傳,報導說的,很多都不是事實.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再次說明:未禁止懷孕晚期超音波告知胎兒性別
國健局也強調,衛生署原本只想限制胚胎植入前性別篩檢,盡可能不要在懷孕初期告知孕婦胎兒的性別,只要說明胚胎正不正常即可,且發文對象僅限於檢驗機構;沒想到發文時,竟將公文發給各大醫院,副本還給了醫師公會全聯會、婦產科醫學會,才造成外界誤解


林史達 wrote:
我以為現在不能說性別
只能用暗示的
原來是這樣
都是八點檔給我錯誤觀念

o-_-o wrote:
您知道的是誤傳,報導...(恕刪)
我也以為花露水能讓我返老還童......

我們看的同一部?

林史達 wrote:
都是八點檔給我錯誤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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