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1989 wrote:
提醒一聲;買到之後最好請你朋友把票根掃描給你,並在email裏確切聲明這是為你而買。
前一陣子才有一個案例;某公司多名平日友好的員工團購,把錢交給一個同事去買。得獎之後那個人不認帳。還好最後法院判定獎金必須平分。但那個人這輩子的信譽也毀了。
謝謝提醒 票根電子擋已經入手
Tony1989 wrote:
媒體都已經幫大家算好了:
一次拿走 = 4.6億
聯邦稅率 = 35% (領獎金的時候只扣25%,但聯邦最高所得稅率是35%,所以報稅時需多繳10%)
州稅率 = 0-9%
實際到手 = 2.58~2.99億
這樣變成不到100億台幣,大概台灣百大富豪沾不上邊了吧?
這個稅制有一個大漏洞
也就是 如果你是外國人 而打算這輩子都不再到美國的話
你可以不繳 10%聯邦稅 + 7.75%州稅
所以可以實拿 6.4億 x 0.75 = 4.8億美金 = 141億台幣
一定有台灣百大富豪
更何況美國可以分26年拿回就完全不扣稅
每年可拿回2641萬美金 = 7.26億台幣 連拿26年 (等同連中26年的7億樂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