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汁雞腿 wrote:如果是我~看到你的信...(恕刪) 對啊!就算用一般人的感覺也就覺得真的吵,那開罰不需註明數據嗎?更何況警察有開交通的罰單,那有開噪音的罰單嗎?!而自己都已經找不到環保局的人來接電話處理,警察又要上哪找?環保局也不是像警察24小時的啊!是可以找警察處理,但那只是一種用警察給民眾的既有印象在處理,根本就是外行人,懂得的人,警察走了,鞭炮照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