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進入司法程序

動作要快,報警後快保全夜店錄影帶…
黑箱子 wrote:
在2011年12月9...(恕刪)

打鐵要趁熱,一定要提告,證明此人一向以暴力相向來處理事情
來台橫行霸道的日本混混是把台灣人都看衰小嗎?目無法紀
毀損罪,賠手機

拉霸王 wrote:
來不及了 你早該告了...(恕刪)



是還有一些照片啦= =

不只人證而已

cowboytwn wrote:
打鐵要趁熱,一定要提...(恕刪)


我覺得是毀損+強制罪!

黑箱子 wrote:
是還有一些照片啦= =

不只人證而已


有拍到他摔你手機的照片喔

那就弄他啊!

拜託 動新聞在等你啊!
沒有推不倒的女人,只有推不倒的價錢

黑箱子 wrote:
在2011年12月9...(恕刪)


怎麼這麼有暴力頃向...

今天不站出來 明天他就會欺負更多同胞
媽個挫冰...

黑箱子 wrote:
是還有一些照片啦= =

不只人證而已


如果不是拍到他摔手機的畫面 無效
如果當純只有人證也無效
我前幾天還被他搶了一碗麵吃呢
我有五個人證呢

黑箱子 wrote:
在2011年12月9...(恕刪)


一定要告
影片還在嗎???

可惡!已經第二頁了...

nanomt wrote:
動作要快,報警後快保...(恕刪)
高級黑手;黑手很高級!!

黑箱子 wrote:
是還有一些照片啦= ...(恕刪)



那就去告告看吧
大叔我愛亂碎碎唸^^ 向前邁進是我遺忘已久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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