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拆封拒退貨 PChome敗訴

依照這個模式的話
以後可以叫外送妹
送到飯店後 叫他脫光光 然後再退貨
這樣就有看不完的妹了
有錢不敗對不起父母....買光拜光為國爭光~~~

chancheng wrote:
依照這個模式的話 以...(恕刪)


可是據了解,這行的關起門就要算錢了!

Billy.Huang wrote:
這是證明問題!(孤男...(恕刪)


好貼切的比喻喔
不過說真的,此例一開,真的頭很痛了。
怎麼防止被盜用,之後認證機制搞不好會越來越機車了

Billy.Huang wrote:
我搜尋了相關新聞,似...(恕刪)


他是軟體而不是硬體

妳要如何得知它拆開後沒有安裝使用甚至複製?不是每種軟體使用都必須靠光碟驅動
如果這規定是針對那種會認光碟的軟體(像是具有StarForce SafeDisc......等)
那還情有可原
但並非每種軟體都能這樣使用,尤其商業性軟體,像輸入法軟體 辦公室軟體等
如果用每個軟體前都還要先找光碟來讓他來順利執行 這過於麻煩且不實際
目前也只有遊戲軟體能做到這樣

這判決真的過於牽強,針對全部軟體就不合適

這樣只能逼的廠商要嘛下架,要嘛就只能強迫大家連用個輸入法都要拿光碟出來

真的是無腦判決
依照臺灣情況...

消費者保護法算是很低很低的法律~
連...跟無法條可以管的財團都治不了!

現在...消費者保護法贏了智慧財產...

看來...更低階的法律出現了...
補充:我找了一下PCHome和Yahoo的退貨條款
Yahoo:
請注意,退貨的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 ( 包含主機、附件、內外包裝、隨機文件、贈品等 )。
此外,下列情形可能影響您的退貨權限:

(1)隨商品已附上相同之試用品,或在收到影音光碟及軟體前已提供您試聽、試用之機會。
(2)在不影響您檢查商品情形下,您將商品包裝毀損、封條移除、吊牌拆除、貼膠移除或標籤拆除等情形。
(3)在您收到商品之前,已提供您檢查商品之機會。
(4)其他逾越檢查之必要或可歸責於您之事由,致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


PCHome:
PChome Online線上購物的消費者,都可以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享有商品貨到日起七天猶豫期的權益。但猶豫期並非試用期,所以,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是全新的狀態、而且完整包裝;請注意保持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切勿缺漏任何配件或損毀原廠外盒。
若您要辦理退貨,請先透過PChome Online線上購物客服系統填寫退訂單,我們將於接獲申請之次日起1個工作天內檢視您的退貨要求,檢視完畢後將以E-mail回覆通知您,並將委託本公司指定之宅配公司,在5個工作天內透過電話與您連絡前往取回退貨商品。請您保持電話暢通,並備妥原商品及所有包裝及附件,以便於交付予本公司指定之宅配公司取回(宅配公司僅負責收件,退貨商品仍由特約廠商進行驗收),宅配公司取件後會提供簽收單據給您,請注意留存。
退回商品時,請以本公司或特約廠商寄送商品給您時所使用的外包裝(紙箱或包裝袋),原封包裝後交付給前來取件的宅配公司;如果本公司或特約廠商寄送商品給您時所使用的外包裝(紙箱或包裝袋)已經遺失,請您在商品原廠外盒之外,再以其他適當的包裝盒進行包裝,切勿任由宅配單直接粘貼在商品原廠外盒上或書寫文字。原廠外盒及原廠包裝都屬於商品的一部分,或有遺失、毀損或缺件,可能影響您退貨的權益,也可能依照損毀程度扣除為回復原狀所必要的費用。
如果您所購買的商品是電腦軟體、遊戲光碟、CD、VCD、DVD、食品、耗材、個人衛生用品等一經拆封即無法回復原狀的商品,在您還不確定是否要辦理退貨以前,請勿拆封。

如果認定最後這一句是違法的話,那不只是軟體連後面那一整串都違法了耶...

chancheng wrote:
依照這個模式的話
以後可以叫外送妹
送到飯店後 叫他脫光光 然後再退貨
這樣就有看不完的妹了
恕刪)


真的要給你一百分

不過兄弟會去找你

靈魂守衛 wrote:
他是軟體而不是硬體妳...(恕刪)


還是強調一句...."這是證明問題"

chancheng wrote:
依照這個模式的話
以後可以叫外送妹
送到飯店後 叫他脫光光 然後再退貨
這樣就有看不完的妹了)


會有地下法律...
像有些需要輸入認證碼的
如果退貨後
消費者仍然使用的話
可以詐欺論罪
討論一定有風險, 言論攻防有贏有輸, 申辯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 (嘴砲者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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