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大家說我是爛主管,我想端正一下視聽

狙擊槍 wrote:

看到大家這麼激烈的討論,我自己必須聲明一下

首先我已經請其他論壇都修改掉原文與連結

我的著作權如果任意轉載的話我會保留法律追訴權,

我也嚴正請求01管理員刪除這篇文章還有其他網友的備份檔案
輩分的檔案是我的著作,且已經被我刪除與修改 請勿再自行修改與張貼

注意~
他只是嚴正的請求!

01的天帝~
您好!
這是公開論壇,一切著作公開發表除危及法律外一蓋不得刪除!

01天帝的guts希望依然存在!阿門!
ase378 wrote:
注意~他只是嚴正的請...(恕刪)


哈哈哈 說的好
莊圓大師都敗在01上了,一個副總有比帝釋天強嗎?

狙擊槍 wrote:
看到大家這麼激烈的討...(恕刪)


看你如此執迷不悟.到現在還不知錯在哪..

連自己反省都不會了.怎帶人呢?

不要一副我是上司or長輩的態度對待網路上的每個人..

當現在還是戒嚴時期的時代阿..

臉拉不下來把事情搞大的.是你自己.不要怪罪他人..




狙擊槍 wrote:
看到大家這麼激烈的討...(恕刪)


標記+1

狙擊槍 wrote:
1:來報到了居然還穿拖鞋的
2:活動要開始了要求8點集合8:30活動開始,有些爛草莓就給你8:40才帶著早餐到.
3:活動開始不到10分鐘人不見了.....消失在指定地點,擔心出事還要從公司調人來協尋,結果在7-11吹冷氣
4:一邊工作一邊講電話,像聽障人士叫都叫不到
5:我們要送的保養品試用包,沒發幾包通通塞到車站置物櫃,自己帶回家,傳單則是丟在垃圾桶


本人其實滿同情你的,你舉的例子我相信絕對沒有誇張,畢竟這年頭很多年輕人就是如此,不過,我一直以為草莓族這個名稱的由來是因為草莓輕輕一碰很容易就壞了,所以拿來形容一些無法承受壓力的人,但是你舉的例子似乎沒有抗壓不足的狀況,就是一些對工作不尊重的現象。
起來上廁所看到...標記一下明天看
狙擊槍 wrote:
看到大家這麼激烈的討...(恕刪)
提告??

趕快去做,大家都想知道你是誰,你去提告馬上就自曝身分了,我們這些鄉民也可以如願了,不過,我認為你應該是不敢啦...

一堆記者大人在等著阿...

一堆鄉民也在等著看好戲阿...

拜託請不要浪費司法資源
我的法官朋友每天案件堆積如山
如果你抗壓不夠
請你專注在人資本業就好
不要來網路上發言
sorry。我書讀的不多…有問題想請教!

關於著作權、智慧財產權那些我有個問題!(舉手

如果照版大説的那樣是對的,那管妹刪文是否也是侵犯到我們的權利?

狙擊槍 wrote:
看到大家這麼激烈的討...(恕刪)


親愛的副總, 這裡是01,除非有人身攻擊你也只能保留證據向法院提告,在沒提告前均要遵守01的版規。

其實,依您的位階來說現在的年輕人是爛草莓,這算是影射,也會引起公憤的,雖然沒指名道姓,但只要對方提出證據,您還是有誹謗之嫌。

至於著作權,我沒看過您的文章,但你是事後才主張,網友只用連結,有出處證明,他們沒有用您的文章做自己的利益,況且是您先PO文,又未事先知會不得轉載,我想他們也沒什麼智慧財產之嫌。

切入正題,我應該也算是年輕人口中的爛主管世代,對於您是人事主管又抱怨您所用的人,我認為您也有自行檢討之必要。

人事單位應徵人進來,要不要用在公司規定的範圍內由各部門決定,我想這是通則。如果這批年輕人是由你任用的,又是您的下屬,既然人進來了,他們在公司的過失完全得由你全權負責。你如果認為不適,當然亦有權利立即叫他們滾蛋。但是你把人叫進來了,又給他們做非工作上的糾正,而罵他們是爛草莓,那就涉及到人身攻擊,他們也可以對你採取法律訴訟的。
人事單位的主管,其EQ要比我們這些爛主管更好。何況,我們在面試中無法判斷應徵者之特質能力時還要向人事主管請教,您說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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