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nchkerr wrote:可是如果資遣費+六個月的失業補助...不知哪個會比較優??...(恕刪) 年資一年 = 資遣費0.5個月優退與失業補助沒關係, 照樣可以領六個月失業補助(不過很多這次優退的都已決定轉戰宏達X, 所以失業補助大概沒得領了 ~)...所以你說咧 ??我愛炸海苔 wrote:12萬大約是一個人五個月的薪水如果你是自己在外租房吃自己那會划算嗎?...(恕刪) 總比照規定付資遣費還好吧 ??連廣達這樣給都要嫌, 那乾脆人家去學洋華好了.. 反正怎麼做都要被罵嘛 ~~
lcn3338 wrote:連廣達這樣給都要嫌, 那乾脆人家去學洋華好了.. 反正怎麼做都要被罵嘛 ...(恕刪) 我沒有嫌廣達發這樣如何啊我是說你覺得這樣划算嗎?你要覺得划算,那可能是對你的生活開銷划算對我是不划算啦以一般科技業來講年薪基本都簽13個月如果我繼續待以半年來講是領6.5個月(一個月領2.5萬的話)約16萬除非你覺得自己考績很不保,可能會成為不久後的資遣對象或你錢拿了有其他打算那你就先辭了吧
優惠離職方案,這項方案為: 該廠區作業員工自願離職者,將以N加6的特優惠方案,以林口廠區生產線去年8月份開始營運,員工約2000名到職約1年到半年左右,若以到任一年可領到N(1)加6個月,共7個月離職金;若到任半年則領到N(0.5)加6個月,則可領到6.5個月的離職金。這樣應該抵的過政府救濟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