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dnsfht wrote:要先問~~交款方式為...(恕刪) 當初說好蓋我跟對方的房子,但是所有施工費用我先出(違章建築).....請人家來蓋...至於付款問題.....現金交付...這問題我想過,交付的過程在存簿上有領出的紀錄....可是他賴說有還(實際上沒還),他的存簿上應該也要有紀錄才是...這樣應該可以打官司吧???P.S : 重點是老爸遲遲不讓我提告,因為他說這樣親戚就不用往來了...
之前有讀到:侵占內容為:我拿100給你買糖,但你把100收起來了,不去買。--侵占應該是""詐欺""用不法之術,替自己或第三者,取得利益你可以看看蓋房子時的收據或請工人作證,有幫對方興建但是跟你收取款項請她把房屋交回來或是再告他""侵證""你請工人蓋的的房屋應該可以試試或你可以到你所屬的法院請求""訴訟輔導""幫忙--免錢的或是法院都會有律師公會駐點也可請教那的律師也是免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