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倒會,是不是只能自認倒楣了,台灣法律沒得治?

簡單說......

高報酬,高風險...

連動債不也是一樣的東西嗎?
白天醫人晚上醫車,真愜意的生活啊。
kaynce wrote:
社區優惠存款互助會是...(恕刪)


這類民間互助會在民法中稱為合會, 在債篇, 早就將其納入規範了.

遇到倒會, 不但可就民事求償, 若為惡意, 還可究其刑責.

倒人會與被倒會都是因為"貪",
在國外有類似台灣"跟會"這種風氣嗎?

kaynce wrote:
社區優惠存款互助會是...(恕刪)


去玩永豐銀網路標會,絕對不會倒
除非銀行倒了@"@

不過風險低 獲利就低 利息當然沒有傳統互助會來的多
想貪高利息就要承擔高額風險

但申請的資格會很要求
有的人拿存款簿跟權狀證明去申請
銀行認定沒有"固定"工作 就不給過
有人拿上市公司名片去申請 就過了

簽本票這種東西根本就沒用
兩手一攤沒錢能怎樣?
就算被抓去關 你的錢也是回不來

cchan wrote:
連動債不也是一樣的東西嗎...(恕刪)
台灣賣的連動債大部份都是保本型的,尤其是像保險公司推的商品,幾乎等於是外幣定存了。不過不保證匯率就是了,這一兩個月台幣超強,外幣高利率都被匯率吃掉了。
保本連動債唯一的風險大概就是投資銀行垮了吧,如雷曼~~
高報酬,高風險...
承擔不起這個風險,不要跟會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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