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有法律基礎的時候你就會知道犯罪後何種說辭會比較"沒事"因為台灣凡事講求證據只要你背著老婆去旅館開房間而沒有被拍到"做ing"的行為法官一樣會判無罪 反而會判衝進去拍照的人有罪這就是台灣奧妙的地方阿!!
天機星2 wrote:別被政府洗腦什麼司法是皇后的貞操, 真是屁... 放眼過去中外皇后,後宮偷吃者還不少.連亨利八世 之妻通姦台灣司法很哈拉..基本上把古代衙門套到現代都很適用。現在還有攔轎陳情的事情
我不說荒謬這字眼 因為每個人各有見解....但是兩件事對比 就真的可以感受出詭異的地方....這社會一直有聲音要推動 通姦除罪化....是還沒通過 但是包括法界都有在討論....可是性騷擾標準卻越來越嚴!?....以後就會看到一種詭異的情況 老公跟別的女人上床 無罪 老公看了別的女人一眼 性騷擾成罪....
我還看過更誇張的...有個四十幾歲的男的,外遇劈一個不到二十的護校女,他老婆本來也懶得理....反正爛男人一個.結果這個護校女還連續打電話到老婆的公司騷擾,後來被錄音....內容就是講她跟他老公在床上發生的事,他老公就是愛她的@##$#%...怎樣等.後來老婆提出妨害家庭告訴,結果~女檢察官認為通姦在國外是不罰的,所以舉了一堆證物不合法、證物不明確等理由,因此不起訴.
jimny323 wrote:後來老婆提出妨害家庭告訴,結果~女檢察官認為通姦在國外是不罰的,所以舉了一堆證物不合法、證物不明確等理由,因此不起訴. 國外通姦本來就不罰..法律明文的規定,檢察官還起訴就變成違法起訴了..不合理的法律請叫立委修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