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樂多殺手 wrote:
不,診斷書是醫院開的,而且至關重要,
雙方調解總不能空口白話,對方如果漫天喊價,樓主要就地還錢也得有憑有據,
萬一將來真的不得不上法院,法官看的也是這張紙!
就我所知好像還有分甲、乙兩種,價格也差很多,法院只接受甲種的樣子,
不過我只知道個大概,還是要請專業的大大來詳細說明...

甲種是拿來告人用的.....
skyooo wrote:
第一篇文章獻給你啦!...(恕刪)


推這位,首先我也贊同誠意道歉為先,賠償金額可以再談。

搞不定的話,由法院處理。如果兩萬塊錢買一個顱內出血,
那麼怪醫黑傑克要用二十萬(或者遠低於五萬)以內的法內
解決,似乎也不是不可能的任務。

不過萬一搞到的是黑道,會不會直接還一條回去?
當然 能和解就和解最好
能和平的解決就不要上法院> <'

況且,打訴訟曠日費時....
單親爸爸上班照顧小孩都沒什麼時間了
還要抽出時間來開庭
首先還是先好好談談吧
小學一年級的小孩懂得些什麼
居然被說成像預謀傷人一樣
連黑道的例子竟然都比出來了…

將心比心吧
給人留條後路
也等於給自己留一條後路
作這麼絕 何必~
恩恩~~~~很辛苦的看完全部文章和回文

首先

1.單親爸爸很辛苦(我爸就是).

2.受傷的小孩不見得是對方的小孩...我覺得是樓主小孩被傷害更大(心靈上)!

3.照對方家長的態度....小朋友應該是獨子吧!所以態度才會如此強硬!

4.建議樓主直接上法院好了!這種家長和老師不用多談!傷口如果只有三公分...只要不是撕裂傷~都不會留下明顯傷痕(小弟親身體驗)

5.真實例子:我家的小朋友上幼幼班時被小班的小朋友抓成小花臉~
大概二十幾處傷口~每個傷口都流血(可見對方可是盡全力了)
而對方卻是變成單眼熊貓!(wii的成果阿)

剛開始也是要求賠償~~後來請調解委員來講講就沒事了!
有很多時後還是付諸法律是最好的途徑!

這社會有許多家長碰到小朋友受傷就會變成不明事理~用法律來讓他們冷靜一下是必要的

但是................真正要想辦法處裡的應還是樓主吧!!




現在老師素質不齊已經是事實了...
早期老師只有師範院校能夠培養,在大約十年多前有名女性立委說不公平
為什麼別的學校不能培養教師..讓師範院校壟斷..
結果到現在開放一大堆學程..修幾個學分就有資格當老師
都沒從基礎培養起....變成會唸書就會教書....
所以不要拿以前的老師跟現在的比...

而大環境改變更多...
生的少..每一個都是小公主小王子碰都碰不得...
書念得好是自己的孩子厲害..
書念的不好是老師不會教...
管又說老師管教失當傷害到小朋友的身心..
不管又說老師都不處理...

老師真的超難當的.....
以後只教不管..一定是趨勢...
家長的觀念再不改...吃虧的絕對是孩子...

壓驚紅包,傷口美化的醫療費用這是免不了的~ 如果有多談到啥精神賠償之類的..
那就很抱歉..先請里長&管區幫忙出面喬,不能接受就轉找調解委員會..還是以私下
和解為主要目的..對方依然獅子大開口的話..就直接請對方到警局備案告你小孩傷
害罪吧..一切法院見...法院談....

主要器官若沒有受到嚴重傷害難以回復..你又有誠心和解的話.. 相信法官不會太
刁難你..只是耗費的時間精力將難以計算...

再舉自己的例子..前不久遭高速機車女騎士擦撞我汽車... 對方住院一天 擦傷撕裂
傷縫了12針... 自己是去探聽好一般行情..約莫2萬元可擺平...但對方家長一開口就
是10萬... 差價太大.. 小弟雙手一攤說:咱們不用私談.. 就讓交通警察送案吧~

最後用行情價加倍(5萬)於二天內擺平..通知交警銷案時..交警還沒送件哩...所以只要
對方不要太過分..能私了還是盡量求私了..

還有..事情是在課堂上發生.. 老師脫離不了連帶責任..記得把老師校長抓來當和解書的
見證人..請校方也保存一份和解書副本..但記得和解書上要詳細載明和解條件,金額及單
方反悔的懲罰賠償,以免對方他日反悔..

錢再賺就有..是非對錯還是要跟小朋友說清楚但也不要太苛責..畢竟這是各好教訓~它
是無價的~~3-5萬的話 就請您接受吧~~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sestolk wrote:
說到這個老師, 真是...(恕刪)


愈來愈不懂你了...
建議你電視少看點
尤其是新聞節目...
chao7777 wrote:
這讓我想起以前國小二...(恕刪)

小二的時候一個女同學從後排跑到講台,被我故意絆倒(因為他常常笑我)。
現在差點變成我的女朋友,原因是他還記得被我絆倒的事.....
不然他肯定是我的老婆。

小四的時候也被同學用水溝鏟打到嘴唇,血流如注縫了6、7針。
目前還頭好壯壯,也沒有心裡陰影。
我想,小朋友的世界沒有這樣複雜。

樓主展現誠意,接下來再看後續的發展就好了。
至於,那位該死的老師真的要給點處置才行。
小弟小時候也曾遇到這樣的事。

一次是和追別人跑,結果對方的手被牆壁突出的劃一道,縫了三針!

另一次是被別人用超級小刀(有夠利).左手一刀,一cm,當場沒有血,隔了二三秒才爆出來。
白白的肉。

所以,小朋友玩呀玩的,有些小傷害是很正常的啦。

這個case小弟覺得,只要小朋友不是故意的,應該不是大事。但若是對方硬要咬著不放。


那就走法律~~~反正,小朋友無行為能力,責任一定會到老師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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