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很難的課題...尤其對執法者來說更難..我們很難想像他心裡頭要承擔多重的道德責任..社會責任..不是簡單的一紙批准就好..
當我們是善良百姓..沒有觸犯法律時..我們都很容易的去談論..但是當我們成為加害..受害..執法的其中一環時..這問題就很難像聊天般的說說...
說到根源..社會的安定..不能推給某個特定的團體或人...而是在社會的每個人身上...只是我們都少了勇氣...看到別人亂丟垃圾..強盜當街搶東西..路人被車撞..同學被欺負..我們有勇敢站出來替弱勢的一方說話嗎??看到別人的小過..敢指責糾正嗎??大都是沒有的多...因為我們都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惹麻煩的心態..而確實啦..現在的環境的確很多事都管不得..反而招來一身腥...我自己也是沒有勇氣的一員..只是剛好看到這個話題...發表自己的淺見..
回覆主題...本人贊成鞭刑...鞭刑比死刑來的有用
還提到美國說有廢除死刑! 不過人家有配套措施!
像上次那個安隆案的CEO還是那些大主管! 不是被判到200多年?
也就是幾次大赦都無法出來的意思!
哪像台灣這些民國初年或是幾十年前所制定的法律.刑法最高判到20還是25年(請法律專家指教,我不是這門的人士)!若是行為良好, 就可以在做滿三分之一就可以出獄! 判刑三年內的可以易科罰金! 請問有什需要關的? 開巨額的地下賭場的? 可以保釋! 也就是說開大賭場,跟開小賭場? 都是可以被許可的? 被抓到的? 若是沒背景? 當然被抓去好好形一頓! 有背景的? 疏通好後,還可以活龍活現的當X長?
上次那個重大經濟犯葉X菲....不是也保釋了!?
一些掏空公司的人? 不是湊滿保釋金就可以活龍活現的!
對老百姓來說? 情何以堪? 只能怪自己投資都不帶眼的!
前題是 那些足以判死刑的行為 就侵害到他人的人權了
既然犯人不尊重他人的人權 那何必尊重其人權呢?
既然犯人做出對他人不人道的行為(如虐殺) 你還要對他人道?
無期徒刑?
你願意付錢讓傷害自己或親人的人 衣食無慮的活下去?
我無法能肚量大到饒恕這種人 也不相信這類的人會真的改過
有些事情還是要真的經歷過 才能體會其中的痛苦
沒體驗過 就如同世界上某處發生重大事故
也頂多看到新聞報導 說句 好可怕歐 然後繼續吃自己的晚餐
報復是不好的? 等老爸老媽被掛掉 老姐老妹被汙辱 不會想報復?
東西被毀壞 也都會向對方求償了
正因為沒體驗過 才會用那種置身事外的姿態說話
看看"快樂學習","愛的教育" 再看看現在的小孩 我想作用也不用多加贅述
民主社會雖然保障且給予個體公平的權利 但可沒保障做錯事情不用付出代價
我非常願意授予國家殺人的權力用於制裁犯罪者
法律的本意 主要是嚇阻 少了死刑這張王牌 那要不要也把其他會侵害犯人權的任何法條廢一廢?
支持死刑 也支持把無期徒刑改成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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