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保保全事件上TVBS了 (更新標題,抱歉,名字打錯了)

前提是這兩位保全

沒有礙著開版大

沒有電他、沒有插他隊伍

他們被發現、被搶是他們的事

大家都是混口飯吃的

何必呢?



from my view
幾度春來秋去 在這有限的季節裡 我們活在此時此刻 究竟將尋到什麼
我能說他的照片讓我有噁心的感覺嗎!!

看起來~~~~~好髒 好尖頭鼠目

中分男

我忍他很久了

是腳踏車店都沒客人去了嗎?
都被你優良的推銷
和那精巧的修車技術嚇到不敢再去光顧了是嗎??


連買個飯糰你都上網來po文
害人家被處份了....
這麼作你爽在那
我真的不懂

上回在我發的主題一直亂
被大家打槍後就躲起來了

單車版也被他這樣鬧過



上回沒有機會參與飯糰大樓
這次說什麼也要來補幾槍....

如果我住台中...我每天背我的相機去他店前面站崗
你店的腳踏車就不要有霸佔騎樓...或是違規亂停的事件

順便閒閒...還去稅捐處查查你有沒有漏開發票
logaway wrote:
問題是對錯的判斷是在於保全公司不是我們
法治社會凡事講法裡情
先講法,在講理,最後講情

而且,大家好像都覺得,
就算穿著制服開運超車的條件下買飯糰是對的?
但是人家爆料是錯的?

我想表達的是,錯的是著兩位先生不該穿著制服開運鈔車買飯糰,而不是發現這件事的人(恕刪)



你都說"問題是對錯的判斷是在於保全公司不是我們"

但又說"我想表達的是,錯的是這兩位先生不該穿著制服開運超車買飯糰"

那到底是問題是對錯的判斷是在於"保全公司",還是"你"?

因為你都說不是我們了



而保全業者也說了:

保全業者朱漢光:「他是在早上的8點05分,離開公司之後,抵達客戶之前的時間,利用空檔時間下車買早餐,車上沒有錢,非值勤時間的話,飲水或吃飯這是被允許的,唯一不可取的是他違規停車,那這一點公司會做一些處分。」

但你又說錯的是兩位先生不該穿制服開運鈔車買飯糰? (且重點是違規吧?)

這不是跟第一句"問題是對錯的判斷是在於保全公司不是我們"又矛盾了?



沒有人說他們違規停車是對的

但穿制服買飯糰非上勤務時間,有何不可呢?

難道只要穿上那身制服就不准喝水進食嗎? 以為是八家將唷...





真的是好MAN 好威阿!!

只可惜他的口氣 跟他的長相還真搭不起來

果然是只敢在電腦後敲鍵盤
殺酷 wrote:
...(恕刪)


這是他的自殺文嗎?
T台還需要到01取材?

報那家人做一年份的新聞都應該就夠了

開小差?..怎麼不去報另一篇"公務員上班逛網拍"
殺酷 wrote:
我能說他的照片讓我有...(恕刪)


拎杯記住這張臉了

話說最近拎杯會去中部一趟哩

喵的~真的有這種唯恐天下有人有工作的人喔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2&t=903944&p=3<---請問21樓貼的人看起來怎麼這麼

MAN啊
其實好MAN大 人很NICE的~這中間一定有什麼誤會.......

顆顆~人家肚子餓了碼...何必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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