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分男我忍他很久了是腳踏車店都沒客人去了嗎?都被你優良的推銷和那精巧的修車技術嚇到不敢再去光顧了是嗎??連買個飯糰你都上網來po文害人家被處份了....這麼作你爽在那我真的不懂上回在我發的主題一直亂被大家打槍後就躲起來了單車版也被他這樣鬧過上回沒有機會參與飯糰大樓這次說什麼也要來補幾槍....如果我住台中...我每天背我的相機去他店前面站崗你店的腳踏車就不要有霸佔騎樓...或是違規亂停的事件順便閒閒...還去稅捐處查查你有沒有漏開發票
logaway wrote:問題是對錯的判斷是在於保全公司不是我們法治社會凡事講法裡情先講法,在講理,最後講情而且,大家好像都覺得,就算穿著制服開運超車的條件下買飯糰是對的?但是人家爆料是錯的?我想表達的是,錯的是著兩位先生不該穿著制服開運鈔車買飯糰,而不是發現這件事的人(恕刪) 你都說"問題是對錯的判斷是在於保全公司不是我們"但又說"我想表達的是,錯的是這兩位先生不該穿著制服開運超車買飯糰"那到底是問題是對錯的判斷是在於"保全公司",還是"你"?因為你都說不是我們了而保全業者也說了:保全業者朱漢光:「他是在早上的8點05分,離開公司之後,抵達客戶之前的時間,利用空檔時間下車買早餐,車上沒有錢,非值勤時間的話,飲水或吃飯這是被允許的,唯一不可取的是他違規停車,那這一點公司會做一些處分。」但你又說錯的是兩位先生不該穿制服開運鈔車買飯糰? (且重點是違規吧?)這不是跟第一句"問題是對錯的判斷是在於保全公司不是我們"又矛盾了?沒有人說他們違規停車是對的但穿制服買飯糰非上勤務時間,有何不可呢?難道只要穿上那身制服就不准喝水進食嗎? 以為是八家將唷...
殺酷 wrote:我能說他的照片讓我有...(恕刪) 拎杯記住這張臉了話說最近拎杯會去中部一趟哩喵的~真的有這種唯恐天下有人有工作的人喔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2&t=903944&p=3<---請問21樓貼的人看起來怎麼這麼MAN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