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是單親的
我媽獨自養兩個小孩
我覺得生活很無力
覺得好像家裡很窮
錢永遠不夠用
而且你媽又假裝自己好像過的不錯
實際上每個月都透支(我猜的)
只是為了不讓你擔心
但其實我擔心的要死
其實課業的壓力還沒有擔心她來的重
擔心他會不會想不開
擔心錢會不會不夠用
但我又不敢問她
(目前家中情況)
我覺得她一個人賺好像很吃力
想幫她分攤但又沒辦法
下個禮拜帳單來
我們又要過窮酸日了
您課業成績如何?另您目前的學歷又是???情況允許的話,各相關單位的獎助學金~累積起來,是可觀的!
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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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是勞動基準法的部分內容:
第 45 條 雇主不得僱用未滿十五歲之人從事工作。但國民中學畢業或經主管機關認定其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其身心健康者,不在此限。前項受僱之人,準用童工保護之規定。
第 46 條 未滿十六歲之人受僱從事工作者,雇主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
第 47 條 童工每日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例假日不得工作。
第 48 條 童工不得於午後八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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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1.


PS2.帳單除水 電 通話費外,應該不會有卡費~之類的吧????

寫文是創造一手資料,看文是篩選次級資料,無論本身是何者都應珍惜與惜福!
我的建議是,看看有沒有辦法可以辦低收入戶證明,可以問問里長,這很有幫助的。
你的情況跟我老婆以前很類似。
也是單親家庭,媽媽一人要撫養三個小孩。
自從老婆念大學後,為了減少家裡的開銷,未曾拿家裡的一毛錢,所有學費跟生活費都從家教及獎學金取得。
尤其是低收入戶的獎學金,好像都比較多且容易取得(當然還是要有一定的水準)。
獎學金可抵學費,生活費就從家教及打工中取得。一直到碩士畢業都是如此。
因為不知道你的年紀,如果是在念高中或是更小的年紀,唯一的方式只有不做多餘的花費及努力唸書爭取獎學金。
大學以上則可以家教或打工幫自己賺取生活費及學費。
最重要,看看家裡能不能取的低收入戶證明,不要不好意思,日子過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以前岳母月薪只有20K,要養三個小孩,真是辛苦。
國中之後就選擇讀夜間部,一方便早上可以打工,二來也可以自己賺取自己的生活費,我還
記得以前國中,一到要繳什麼費用的時候就是我煩惱的時候了,因為每次繳的費用都是幾仟
幾仟的,雖然我媽每次都可以有錢給我,但我也知道那是她自己辛苦賺的錢,她不說我也知
道她壓力很大,所以現在能自己賺取學費跟生活費真的比較開心,就算錢不夠了也沒關係,
反正只會有我自己煩惱就好了,而且每個月都還可以給老媽一些錢分擔家計,我也是差不多
16歲那年開始半工半讀的,其實一路走來,走的是辛苦,但真的學到滿多經驗,現在看到
一堆同年紀的學生,花錢像流水,好像以為父母賺錢賺的很容易,真的很想罵罵這些敗類。
給你一點建議,別想太多,多唸書,有打工機會就可以去試看看。
一切的開端都由『零』開始,直到結束時還是回到『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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