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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建築師 關於該樓梯的設計是否合法


請教建築師一個關於樓梯法規相關的問題, 下圖階梯 第二階與第三階有高低差(綠色框), 以及樓梯前原有突出(藍色框). 請問這兩個部分 若有人踩至高低差受傷, 這樣的設計是否違法? 若違法 是違反哪一條法規?

懇請幫忙解答, 萬分感謝!


求助建築師 關於該樓梯的設計是否合法
這階梯本身應無問題,
符合建築技術規則的規定。
樓主應該是認為該處騎樓或人行道沒有順平吧?!
往這方向去試試看囉!

mariner1859 wrote:
請教建築師一個關於...(恕刪)
我倒是對綠圈那裡的黃色物體及旁邊水泥物有意見
人行道?
堵這樣怎麼走,還一個是椅子嗎?

mariner1859 wrote:
請教建築師一個關於...(恕刪)


不知道你是要提告 還是你被告?
提告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力 但能不能告贏是另外一回事
提告不只是違法的問題 還有因果關係
這個階梯的設置 因為只有階梯局部照片 沒看到與人行道的對應關係
如果你有這部分的問題 建議你直接找律師諮詢會比較快
這是想問無障礙設施的問題吧
mariner1859 wrote:
請教建築師一個關於...(恕刪)
silverwu wrote:
這是想問無障礙設施的問題吧

不像
關鍵在這段
mariner1859 wrote:
請問這兩個部分 若有人踩至高低差受傷, 這樣的設計是否違法? 若違法 是違反哪一條法規?

通常會這樣問的
90%不是要告人 就是怕被告
所以要翻法條

如果是要問無障礙設施
會針對使用不便的方面來討論
不會想翻法條來問是否違法

這部分只能建議尋求律師協助
法扶和一些機構都有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
可以去登記排隊
非常謝謝大家的意見, 我會去找律師諮詢一下.

mariner1859 wrote:
非常謝謝大家的意見...(恕刪)


你這個應該是違反人行道需淨寬1.5公尺的規定
,部分區段可以設置0.9公尺;現行新規劃的基地都會規定要有2.5公尺淨寬。

法定人行道/騎樓地之縱向不能有連續性階梯落差,可用適當的法定坡度處理。
梯級高度需在16cm以內,原則上盡量只在鄰路緣設置階梯,同時必須符合淨寬規定。


已樓主的照片來看

免設置扶手ok~但樓梯寬度達2.5公尺,於中間需設置扶手。
原本的三階可能要改成兩階,店門口前的人行道平台保留0.9cm淨寬,比較有機會不會被檢舉要求改善。
或是三向使用無障礙坡道的設計方式。


以上參考

主要還是建議您尋找建築師解釋,會比找律師快。因為律師也會去找建築師詢問。

除非該律師是專門處理建築糾紛的,有相關建築領域的法學知識。

當然自己翻法規找也可以啦
01句點人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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