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由,有一位鐵工的廠商(第一次配合),
包了我大約將近30萬的鐵件工程,期間托托拉拉,
甚至沒來施作時打電話都不接,不過在6月初時終於做完,
做了將近5個月的時間,不過還有一些收尾還沒做,
前天打電話來說要請款,
我跟他說尾款要到跟業主請到錢才會給他,
他就說一定要這個月底請到錢,不然要去拆東西,
而且先前也給了20萬(第1次先付10萬,做沒幾天就說他在外面被別人卡了很多看能不能先讓他轉一下,就付了,陸續再付了二次5萬,最後一次的5萬,說他要去拿烤漆板要付錢),
公司因為他鐵工做太慢,
全部工程有4個月沒請到款(公司都有給其他廠商錢),
後來那鐵工今天去找業主,說我不給他錢,要去拆東西,
業主說就算做完沒驗收也沒辦法請款,
那鐵工說這是我跟業主的事(他的意思是能不能交不關他的事,做完就要是要給錢,是這樣嗎?),
前天通電話我給他的條件是
1要送請款單(做的時候沒打合約,只是講一講就做了)
2要寫保固書(因為以後也不會再找他做,東西出問題也還有的找)
3要收尾收完
4要驗收完業主說沒問題就付錢,
這樣他說我是在找麻煩,就掛我電話,今天就跑去找業主
請問一下01的先進,有無遇過類似的狀況,我應該要如何去做後續處裡(沒遇過這種事@@),
在合法的範圍裏面,謝謝(希望是可以不要影響到業主的處裡方式之下,(業主是建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