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丰品 wrote:
主題: 嚴正澄清!! 針對(ram12b作者)不實指控文章之回應"慘痛教訓!"丰品"室內設計公司系統家具評價與浮報款項糾紛"
針對(ram12b作者)
慘痛教訓!"丰品"室內設計公司系統家具評價與浮報款項糾紛
作為一間一切按照正常流程的普通小公司來說,
或許無法像一般個人,以個人的立場來說明…
許多彷佛"說故事"的情緒內容來描繪事件搏感情;
但我們秉持的立場始終不變:來自我們的道德尊嚴和誠信倫理。
丰品多年來堅持嚴以律己的商業道德,一切完全按圖施作的原則;
我們以客為尊,深刻反省不足,但也絕對不容許惡意的詆毀商譽。
特以此篇聲明,或許我們會收到各種不同的回應,但是該澄清的還是得特別說明。
如果屋主對下列陳述有任何異論,歡迎一起在公開公正的第三方法院接受裁判;
一切屬實的話,法院自然會還當事者公道;相信您和丰品一樣迫切期望爭取公道。
丰品公司對此篇原發文(ram12b)表達之言論作出正式回應:
丰品公司認定此篇言論皆為此個案爭議之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授意之發言。
以下:
(ram12b)表達之言論即 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
***引述第一篇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之發表言論---以藍色表示
*丰品公司之回應---以紅色表示 ( 因應屋主提出忌諱紅字,簽約人部分改成黑字 )
丰品公司2013.09.11新增之回應:追加說明---以綠色表示
******
特此聲明:
本公司一直秉持尊重客戶的善意,以和為貴,不願與客戶走上對簿公堂;但尊重二字僅只適用於善良的客戶,
對於此個案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不斷憑藉無公正、無公信力的網路言論,
試圖散佈不實言論迷惑不知情大眾造成對公司誤解和毀謗本公司商譽等情事,
迫於無奈,只能尋求第三方(調解委員會)或經由法律途徑,委託律師嚴正聲明並正式提告;
不得已之下,屆時將要求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對本公司所造成實質名譽受損進行商譽求償。
以下說明:
對於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不斷用不實批評迷惑不知情大眾意圖造成誤解,本公司決定不再忍讓。
現在公司如您所願不作文謅謅的官腔解釋,用白話文陳述相信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比較看得懂。
***引述第一篇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之發表言論
8月7日晚間首次po文大綱:
文字眾多已簡化
我行的正要走法律程序那就走.原因在於丰品認為我們積欠尾款20來萬.
何不對質?丰品浮報未做項目一大串也至少多收我20來萬了.
簽約金總額(工程款+系統櫃)118萬.我已支付了121萬......(略)
*丰品公司之回應---
(一)張菊華女士(簽約人)
在2/5日丰品工程報價(675700元)實際金額讓屋主砍尾數(簽約金額實為65萬整)
在2/5日丰品系統報價(726381元)實際金額7折後的總數(簽約金額實為53萬整)
第一次簽約總金額為65+53=118萬元
為何簽約金額118萬元 而屋主卻在未完工驗收的情況下願支付121萬元給丰品?
因為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於後來6/27日追加工程283280元(若屋主說4月底要完工,為何到6月27號還在要求追加工程)
1180000元(第一次報價總金額)+283280元(二次追加系統櫃金額)=1463280元(屋主應付總金額)
1463280元(屋主應付總金額)-1210000元(屋主已付金額)=253280元(屋主尚未付清之尾款金額)
廣為大眾所知一般裝修工程簽約付款流程 , 屋主會等工程全部完工驗收後再行支付尾款,
既然屋主認為公司尚未完成工程,為何會願意付出超越118萬的金額?
因為屋主心知肚明的是,還有追加工程,還有尾款未付清!
請問何來
多收我20來萬?
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您自己認定所想像出來的:
未施作款項40萬9500
我已多支付15萬以上!!!
如果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你認為您自行猜測估算的金額完全正確,請屆時於第三方公正之調解委員會上陳述並接受公正公開的裁斷;
甚至如果還有異議,也可以為求自身權益向法院提起訴訟以進行裁判;
而非透過自行想像之內容直接對公司作出不實指控,去破壞一家一切按照正常流程施工的店家之商譽。
本公司將針對此不實言論,提出毀謗告訴第一項。
並且除此之外,
實際上,丰品公司早於7月初完成一切施作(僅剩下清潔未作),7月初完工後
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表示:"與她的感覺不太一樣"為理由要求作局部修改!
但是本公司原本簽定的內容早已經全部完工,如需要再修改內容必定將會增加額外成本支出,屋主口頭同意修改後會支付追加款
因此周主任表示必須按照流程簽定"追加確認單"
但是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拒絕在追加單上簽名確認
周主任為按照公司正常收款程序並表示"不同意未確認就修改", 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事後既表示自己已超付工程款,拒絕再支付後續款項。
日後,經過多次面談接洽,進行所謂私下討論的結果卻是遭來情緒上的肢體衝突...,
丰品公司這時也正式理解到:
[ 已經無法藉由私下討論進行溝通,僅能由第三方公正裁判來審視公評 ]
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所認為的"應退款項",和本公司所認為的"應付款項",在雙方不能獲得一致的認同下;
只能藉第三方之正常管道尋求解決才是合理的程序。
您在網路上寫自行推斷的文章,難道可以為您討回您所認為的"應退款項"嗎?
相信一般善良的客戶都願意藉由公開公正的第三方,調解委員會以正常程序的管道來尋求雙方認同的解決方式才是合乎道理,
而網路上發表言論無憑無據,各說各話的爭鋒相對和逞口舌之辯,並不能解決雙方不同的意見,只會淪為攻擊的器具。
在這裡,丰品公司還是要建議您 針對我們原始的訴求作出有道理的回應。
***引述第一篇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之發表言論
文起:
圖文說明一切屬實.
來這我早已做好心理準備.
也許有文字槍手來攻擊我.
或把這整件事(對帳缺項)
意圖扭曲模糊焦點複雜化.
打烏賊戰.讓我有理說不清.....(略)
*丰品公司之回應---
(二)"意圖扭曲模糊焦點複雜化"
本公司一直訴求走法律途徑要求公開公正且有憑有據;如有此事請您拿出證據證明!
針對屋主"意圖影射"引導不知情大眾造成對本公司的信譽損毀和誤解。
本公司將針對此不實言論,提出毀謗告訴第二項。
***引述第一篇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之發表言論
合約書共2張
簽約當日口頭即告知希望4月底前完工.
要簽合約設計師都答應沒問題!
裝潢合約母親哪懂.不知這點要特別註明填寫.
(開工.工作.完工日)密密麻麻就是由丰品引導母親簽名.
為何隱瞞無引導母親填上此項目或丰品自行補填寫?
日後拖延工程我們也無奈.....(略)
*丰品公司之回應---
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您沒有告訴網友的事實是:
"簽約還是在屋主您自己家中進行的"!! ..."當場全是您的家人與兒子一起陪同簽約"!!
難道連兒子也都看不懂?...也沒有任何人提出疑問?
卻於事後內文敘述屋主您看不懂,由丰品引導母親簽名…完全是惡意抹黑!
(三)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為有正常行為能力之成年人,且能識字;
並能於平日忙於往來國外做生意..如此精明幹練之女性,
試問何來"密密麻麻就是由丰品引導母親簽名"??
試問丰品如何能誘拐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您簽訂合約?
當初既然同意簽訂合約讓丰品公司統包工程,必有當面在口頭上對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加以說明並徵得認同以簽定合約!
日後拖延工程我們也無奈
屋主您忘了6/27日...又追加了多項系統工程嗎?( 283280元 )
屋主您沒有告訴網友的事實是:
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一直以出國為理由,遲遲不肯決定施工用料,亦不決定用色!
如今卻將自行拖延時間的影響,將責任推到一家按照正常流程施作的公司!
本公司所有的施作工程均有排日程,並非可以任意插入,進出場記錄都可以查詢!
本公司將針對此誣衊公司誠信之言論,提出毀謗告訴第三項。
***引述第一篇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之發表言論
至今並無交付任何平面圖資料給我方.
母親請丰品出3D圖讓她過目才有立體概念.
第一次在丰品電腦秀出的3D圖(才幾張.無全棟圖)
請丰品修改一些部份.
包含補上不完整的部份(需施工但無3D圖部份).
請丰品一併補給我方確認.
但之後就是我們在等圖漫長的日子......(略)
*丰品公司之回應---
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您沒有告訴網友的事實是:
漫長的等待確實有…
"即是您"多次出國"期間...斷斷續續長達近<兩個月>導致工程無法確認多項內容"!! ( 屋主家人亦無法代其決定內容 )
(四)丰品為了滿足屋主您的立體概念(透天屋),至少修改了數次設計圖,每一次修改都耗費大量精神人力,
設計師為了求好心切仍然願意不斷免費替您修改圖面,
但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遲遲不能決定顏色,配了許多套顏色和設計仍然無法決定,並不斷無限制次數的要求修改...
試問 如果屋主不決定設計和顏色和材料,工程將由何憑據進行施工?
難道丰品公司可以恣意妄為的用自己喜歡的材料和顏色施工嗎?
如今卻被屋主反而拿來怪罪丰品"拖延工程"!!
甚至用此藉口要求公司賠償屋主數月的房屋租金,以拒付尾款
以不合理的手段來苛扣尾款,還毀謗公司名譽!!
本公司將針對此誣衊公司誠信之言論,提出毀謗告訴第四項。
***引述第一篇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之發表言論
追加報價單項目多.
設計師拿給母親看.
接著要求付款.
母親看不懂密密麻麻的項目.
完全不確定是否真有報價單上所有項目?
但一心想儘快完工搬遷進去......母親忙出國生意.只希望丰品儘快完工(略)
*丰品公司之回應---
請您摸著良心,不要再說自己看不懂白紙黑字了。
***引述第一篇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之發表言論
8月7日
(清點)
下午2點40.
與周主任清點溢收款項目.已多項確認未做.
不是都確認過沒問題嗎?
怎麼清點時數量一堆問題?
能凹就凹.不能凹就啞了.
過程插曲流氓事件(對答內容#8.#13)請網友自行判斷誰說謊
丰品客服對於我一切反駁怎麼無法回應呢?......(略)
*丰品公司之回應---
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您沒有告訴網友的事實是:
讓我們這樣舉例比較容易懂:
假設屋主您原本買了5個小櫃子,後來因應您的要求修改設計,把5個"小"櫃子 換成 2個"大"櫃子,
帳面上5個櫃子的數量於是變成了2個櫃子,用料上因應設計變化造成了部分追加(例如配件/層板),也是經過屋主簽名確認追加後再施作,
但是追加的部份在項目的使用名稱上會相同,因此絕無所謂重複報價等情事。
丰品公司有任何少作的項目絕對就是退錢,絕對不作浮報項目等等沒意義的事情;
如果屋主覺得有爭議就讓法院去判決,對雙方才是合乎公平的原則。
中途變更設計多少次? 拖延時間多久? ...甚至連系統櫃組裝師傅都對此案:"裝一天,拆一天" 的狀況感到不可思議!!
…難道這些都不是因應 屋主您 的強烈要求?
***引述第一篇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之發表言論
以上述2張桌子對比.
短桌比長桌價格高出19250.
真不知丰品是以什麼計價標準來報價?
反正已付款.價格後來隨他填寫.
我又能如何?
*丰品公司之回應---
其中兩張書桌的對比照片更是誤導了跟您一樣對系統櫃不了解的大眾…
小櫃子不一定比大櫃子便宜,一個90cm的開門櫃也可能會比45cm的抽屜櫃便宜。
(一)含抽屜一定比較貴(含五金),這是系統櫃報價的一般常識。
(二)右側還有連接櫃體卻避開不拍照片出來,並且周主任早已和屋主您說明過好幾次這組系統櫃的報價方式。
請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您於日後到法院再提出數量問題的證據,不要只寫幾個字,幾張圖就誤導不知情大眾。
丰品公司設計師個性較古意,但求好心切之下不斷免費答應屋主所提出之修改要求,(包括不斷改圖,已經裝好的櫃體又反覆拆除再修改和重組)
周主任為了遏止不合理的無限度要求,拒絕再次免費修改後,屋主即馬上以拒付尾款意圖強迫使公司屈服!!更甚者如此篇幅詆毀公司聲譽。
流氓事件本公司已於兩週前向中壢分局報案,請當事者務必配合警方偵訊釐清。
客服員沒有職權更無法直接回應屋主的問題,當然更不可能在網路上跟第三方甚至第四方路人聊天;
而並非無法回應反駁,此部份如日前說明已交由法院處理,不另作說明。
如果本公司有任何少作的項目絕對就是退錢給客戶;如果有需要維修的地方,日後也絕對會為客戶處理,
一切都是按簽定之圖面施工絕無欺瞞消費者等情事。
***引述第一篇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之發表言論
累計應退項目:
(系統櫃部份)
8月7日清點.我問周主任電視檯面問題.
電視矮櫃牌價32500.電視矮櫃檯面4000?
檯面到底是什麼東西?難道原本的電視矮櫃沒包含檯面嗎?......(略)
*丰品公司之回應---
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您沒有告訴網友的事實是:
就算您去IKEA買系統櫃...也是檯面和櫃體分開報價;市面上的同業也盡是如此。
檯面的用料花色種類非常繁多,各種材質價錢也都不盡相同…何必借題發揮汙衊丰品的誠信。
不知屋主您是真的不了解報價明細還是企圖抹黑。
電視矮櫃或電視檯面在報價單上皆有明細,如有疑問也應在簽約之前提出,
為何卻在此時透過網路對我公司報價提出質疑。
屋主再次用自己的觀點誤導和您一樣對系統櫃施作方式不了解的不知情大眾。
破綻百出的圖文和自行推論在此不列舉解釋,就等待在法庭上公開說明吧!
***引述第一篇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之發表言論
品質:
(監工費6萬1000已支付.真不知怎麼監工的)
櫃身頂天未按要求
官網:丰品系統家具均以[客製化]、[量身訂作]?為訴求.
系統櫃接恰當時.我們一再強調要求要"頂天立地"......(略)
*丰品公司之回應---
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您沒有告訴網友的事實是:
您的房屋是(含地下室共5層)的透天厝,為了配合您的預算( 50幾萬 )施作,我們只能將所有櫃體的高度設計到樑下。
丰品一切均按照圖面施工,為了避免高度尺寸爭議,我們所有的圖面都有標示非常清楚的寬度、深度、與高度;
設計師為了因應屋主您的強烈要求...只好勉強施作修補樑下的空隙,( 此為會破壞美感又不必要的施作工序 )
但如今屋主卻拿自己強烈要求的變更,來批評丰品的施工品質!! 不僅無視專業角度的建議,更抹滅原本設計師的善意;
更甚者沒有告訴網友的是:丰品公司根本沒收屋主您一毛錢,完全是自掏腰包免費施作!
卻被拿來大作文章,真是不勝噓唏…!!
(五)丰品公司絕對以屋主當時同意簽訂的合約內容為標準,完全按圖施工。
日後若有爭執的地方,丰品均會以當初簽約時的圖面為依據, 來釐清爭議。
***引述第一篇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之發表言論
99.9%完成度?
回應#8 丰品客服:目前公司的施工以達99.9%即將完成
原來所有沒處理的事最後都可稱為"僅剩下最後的收尾動作"即可完工"
這就是1%的10分之1.剩下的百分之0.1%?......(略)
*丰品公司之回應---
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您沒有告訴網友的事實是:
一張照片拍了多張角度,還是同一個地方…那就是屋主您自行所找的燈具公司在現場施作所產生的垃圾沒有清理。
"屋主說 "我付了清潔費
燈具那區區幾盒你們計較非你們安裝所以不用清除?""
當初周主任看到您自行委託的公司所產生的垃圾未清,還曾經好意問屋主您 "要不要順便替您收走?"
屋主您的回答是:沒關係,放在那裡就好!
沒想到現在居然又全部不記得,反而拿其他公司未清除的垃圾來怪罪丰品? 完全沒有道理。
屋主說 "我家如有人進入破壞我就明白是丰品所為" 但真實的情況是 " 根本不只丰品公司在現場施作 "。
(期間甚至還發生:屋主自行所委託的燈具公司將天花板的燈具孔挖錯洞…也企圖要丰品公司負責免費重釘天花板的謬論。)
幾張照片中也僅是粉塵未清( 即屋主尚未驗收,追加項目也因拒付追加款和尾款而被迫停工,想當然也不能拆保護板! )
基本常識上室內裝修無論是工程還是櫥櫃,都會有圖面和屋主確認;
假設沒有圖面為依據,您如何知道您買的是什們東西? 沒有看到圖面進而確認內容,正常消費者會敢放心付款? 完全不合常理。
[ 沒圖如何報價? 沒圖如何簽約? 沒圖如何施工? ] 根本不可能發生這種事情。
(六)本公司已於7月初全部完工,二樓和三樓均已清潔完畢。
僅剩下一樓尚堆放後來追加之系統櫃板材和餘料未移走,以及地面張貼的保護板未撕除(還需要保護地面),並僅剩最後清潔項目。
諸多照片中"堆放之燈具雜物等為屋主自行委外的廠商所遺留下的廢料",請其廠商自行清除,勿將責任推到丰品公司。
***引述第一篇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之發表言論( 2013-09-10 16:35 #215 )
重點在"沒引導或告知母親要簽"開工日完工日等"
*丰品公司之回應---
假設屋主當初有要求填寫完工日期,也必須在沒有變更和追加的情況下才能如期完工;
在整個工程的施作過程當中多次修改設計,且屋主陸續多次出國,無法確認建材和顏色,
並在六月底又追加20幾萬的工程,以致於造成工期延後,這並非丰品公司造成的結果。
*丰品公司之回應---
***特此篇幅請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三思。
丰品一再柔性回應屋主卻被當作無法回應,甚至被詆毀等憾事;
但最終原則下當然仍不希望與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走上對簿公堂這一步!
但您的不實指控,已經造成毀謗公司商譽的事實,您的個人行為必須為此負責!
丰品公司更不可能對此誣衊漠視無動於衷!
如果屋主您還尚有一絲誠意的話,丰品也不想追究損傷名譽之事實,並尋求最適度的調解,
請您將此篇文章刪除(本公司一直以禮回應,但仍無法獲得釋出善意的溝通)
丰品公司仍要告訴您:
如果您對自持的陳述認定是完全合理正確,那公正之第三方或(司法單位)自然會還您公道,
丰品也會完全尊重法院作出的判決,實行相對的回應;
但如果您依舊執意要借由網路言論詆毀本公司商譽,作為達到不正當扣款的手段...
丰品只是間小公司,珍惜的是行之25年的商譽和產業中的道德和尊嚴!
本公司就只是要收到屋主追加工程應付的尾款而已 , 如此簡單!(尚且只能尋求法院仲裁)
但為了維護自身品牌聲譽和清白,絕對不容許惡意攻擊與粗魯的詆毀!
如果您仍執意散佈粗魯的不實指控,
迫於無奈,
公司將針對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對以上諸多毀謗作出商譽求償。(更多論述恕不在網路上再行舉例)
(本篇限即時下架,恕不另行通知;如仍執意孤行,丰品公司將委託律師正式對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提告)
PS.套一句您自己說的話,"是我選的話我會選IKEA.至少價格透明是關鍵."
沒錯,但假如您當初選擇的是IKEA的產品,你必須"全額付清"後才能買到IKEA的商品,沒有保留尾款的權利;
本公司還必須讓客戶作多次付款,甚至面臨爭議時還可能尾款收不回來,甚至冒著被悪意詆毀的風險,
卻能讓客戶得以享有上述公司所沒有的...最少5年的保固。
希望本篇幅聲明,能獲得 屋主張菊華女士(簽約人)釋出善意的回應,讓此爭議就此盡快圓滿結束。
故事還真長
看來雙方都覺得自己有理
那就交給法律來處理吧
丰品 丰品 丰品 丰品丰品丰品丰品丰品丰品丰品丰品丰品
記得這間公司.不要再有人受騙了.
有些公司自恃有大律師,又可以挾持屋主的房子作證物,害屋主沒辦法搬進去,故意惡意要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
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最好屋主都要付,不然要告屋主......這比詐騙還恐怖
還有可否解釋一下:
*丰品公司之回應---
屋主 張菊華女士(簽約人)您沒有告訴網友的事實是:
您的房屋是(含地下室共5層)的透天厝,為了配合您的預算( 50幾萬 )施作,我們只能將所有櫃體的高度設計到樑下。
我的疑惑:屋主的預算是50幾萬,他已付給你丰品120幾萬了,你還要告屋主??你公司好會做生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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