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kecop wrote:
不知道您指的一坪20...(恕刪)
一般是以施作坪數為準
施作內容為:
天花板(含間照)、地面(含木地板上保護油、拋光石英磚機器清潔)、壁面清潔(含異物刮除)、門窗及門窗框(含紗窗)、石材、廚具、燈具、開關插座、對講機設備、衛浴設備、木作工程櫃體內外、清潔後碰撞或毀損的部分復原
坦白說
這個是我們要求合作廠商的基本盤
也就是說廠商一定要做到這些工作
客戶驗收完成後
我們才會付工程款
就只是單純的服務性質的工作
也會被不知情的客戶質疑到一個不行
也就不過是清潔這樣簡單的工作
為什麼客戶還要另外付錢?
想一想
這些工作真的如客戶想像中的簡單嗎?
之前所提過的怕被毀損或是弄髒
對設計公司來說
也是買個保險
確保如果意外發生時
不會造成糾紛
對客戶來說
要執行索賠或是要求復原時
也才能確實找到廠商
小弟之前有碰過
業主自己找鐘點工人來打掃時
用了不對的清潔劑
用浴室穩潔狂擦原木貼皮

整個木皮都花了
之後索賠就很困難了
鐘點工人能賠多少?
要復原?
很抱歉~
客戶要再付錢
我才會去做
這樣很跩嗎?大牌嗎?
不
這個就是客戶自己要負的風險責任
一點經驗供參考
非筆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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