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糾紛多!財產分割問題一次解他曝遺囑關鍵

隨著社會觀念轉變,越來越多人重視財產的傳承規劃,而事實上,財產分割一向是社會大眾最常遇見的棘手問題,且死後繼承糾紛時有所聞,若是要提早做準備,該如何事先規劃才能有所保障?民法中對法定繼承人的特留分保障又為何?

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表示,根據民法規定,除非繼承人有重大侮辱或虐待等法定喪失繼承權的事由,否則所有法定繼承人都享有特留分的法律保障。即使在遺囑中寫「房產全給某人」,其他繼承人依然可要求分配房產持分,導致房產傳承不如預期發展。

因此專家建議,長輩可在遺囑中載明:「房產由某人單獨繼承,不足其他特留分之部分,優先以現金補償。」 如此一來,既能保障房產產權被完整繼承,不被分割持份,也能圓滿兼顧對所有法定繼承人的照顧。同時,也要確保遺囑符合法定格式,最好明確指定與財產分配無利害關係的律師或地政士擔任「遺囑執行
人」,未來辦理房產過戶時,就無需再經過全體繼承人簽名同意。繼承糾紛多!財產分割問題一次解 他曝遺囑關鍵
不少人納悶,遺囑要如何寫才有法律效力?陳俊宏說,遺囑中的財產標示要明確具體,必須完整抄錄房屋權狀與土地權狀上的標示,否則地政事務所無法辦理過戶。遺囑的常見形式則有兩種,若為「自書遺囑」必須全文親自手寫,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果有塗改,塗改處也必須簽名;若是「公證遺囑」則需..........................................。
我們家族是祖產不分割,直接大家按照不同比例持有。
只要最大的不處理,就繼續大家按比例繼承下去,只到第N代子孫要處理再讓他們去處理。
odie0315
傳個幾代之後,因為持分的人太多,祖產就會變成無法處理,這就是最差的傳承方式
*采昕*
基本上那個已經不是我們這代能處理的事情了。
*采昕* wrote:
我們家族是祖產不分割...(恕刪)


這種情況通常都得靠"外人"解決,一般最常見的就是,某一共有人的持分遭強制執行(法拍),結果多是被"外人"標走,再由"外人"提起分割共有物訴訟,判決結果九成九變價分割,整件房地拿出來法拍分錢.
竹北的跟苗北的
都說跳過兄弟姐妹,老大繼承…

竹苗鄉下地區教育水平真是讚!
lichujen wrote:
*采昕* w...(恕刪)

之前有仲介來按電鈴問我有沒有要出售的意願,我都直接推給老大,如果老大勸的動要賣再來一起處理賣,畢竟台中完整三合院太稀有了,我的持分太稀少,仲介根本就是找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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