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觀念轉變,越來越多人重視財產的傳承規劃,而事實上,財產分割一向是社會大眾最常遇見的棘手問題,且死後繼承糾紛時有所聞,若是要提早做準備,該如何事先規劃才能有所保障?民法中對法定繼承人的特留分保障又為何?
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表示,根據民法規定,除非繼承人有重大侮辱或虐待等法定喪失繼承權的事由,否則所有法定繼承人都享有特留分的法律保障。即使在遺囑中寫「房產全給某人」,其他繼承人依然可要求分配房產持分,導致房產傳承不如預期發展。
因此專家建議,長輩可在遺囑中載明:「房產由某人單獨繼承,不足其他特留分之部分,優先以現金補償。」 如此一來,既能保障房產產權被完整繼承,不被分割持份,也能圓滿兼顧對所有法定繼承人的照顧。同時,也要確保遺囑符合法定格式,最好明確指定與財產分配無利害關係的律師或地政士擔任「遺囑執行
人」,未來辦理房產過戶時,就無需再經過全體繼承人簽名同意。繼承糾紛多!財產分割問題一次解 他曝遺囑關鍵
不少人納悶,遺囑要如何寫才有法律效力?陳俊宏說,遺囑中的財產標示要明確具體,必須完整抄錄房屋權狀與土地權狀上的標示,否則地政事務所無法辦理過戶。遺囑的常見形式則有兩種,若為「自書遺囑」必須全文親自手寫,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果有塗改,塗改處也必須簽名;若是「公證遺囑」則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