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詢問大家有人知道相關的程序嗎?

目前我們家土地是公有土地(新北市),在很早以前當時有土地增收的樣子,所以有一些程序可能當時要跑,但是偏鄉下所以不知情。

當時名字是用大舅舅的名字去做申請(像是土地承租、門牌號碼),我們那時候的建物是以空拍圖來說民國93年才蓋好。
在民國109年因舅舅過世,並且有和他的家人討論是否是否可以過戶給我們,因為基本上都是我們在使用這些東西,那時親戚也同意並做了轉讓土地承租人與房屋一些使用權他們轉給我們。

當時轉手到我們手上,因為有些東西可能要重新量測等等我們都有去跑相關程序,其中在跑其他程序才知道,因為有一條法規民國82年以前才可以申請租賃契約書,當時也不知道這個東西,現在因為當時建物已經超過民國82年後才建立,所以該單位後來跟我們說只能用"使用補償金"去繳錢作為土地上的使用。

那現在我們有對土地或房屋上有些疑慮,因為附近有些風波,有聽別人說我們的房屋也不合法,但我不知道他說的不合法的是因為沒有取得「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所以才不合法還是土地上的使用?


那我想請問
1. 是不是土地與建築都有各自該注意的法律,所以是分開去看的對吧 ?
2. 如果在使用土地上沒有租賃契約,但是我們有按照政府給出的的程序去做繳納,那在土地使用上我們應該沒有什麼問題對吧?
3. 請問這樣建築當初是自建,也好像沒有取得「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的建物,請問這樣有辦法去申請該相關程序,確保自己的建物是合法嗎?

以上提到的建物都是作為房屋家用使用。
DoRaMi9478 wrote:
想要詢問大家有人知道相關的程序嗎?

目前我們家土地是公有土地(新北市),在很早以前當時有土地增收的樣子,所以有一些程序可能當時要跑,但是偏鄉下所以不知情。

當時名字是用大舅舅的名字去做申請(像是土地承租、門牌號碼),我們那時候的建物是以空拍圖來說民國93年才蓋好。
在民國109年因舅舅過世,並且有和他的家人討論是否是否可以過戶給我們,因為基本上都是我們在使用這些東西,那時親戚也同意並做了轉讓土地承租人與房屋一些使用權他們轉給我們。

當時轉手到我們手上,因為有些東西可能要重新量測等等我們都有去跑相關程序,其中在跑其他程序才知道,因為有一條法規民國82年以前才可以申請租賃契約書,當時也不知道這個東西,現在因為當時建物已經超過民國82年後才建立,所以該單位後來跟我們說只能用"使用補償金"去繳錢作為土地上的使用。

那現在我們有對土地或房屋上有些疑慮,因為附近有些風波,有聽別人說我們的房屋也不合法,但我不知道他說的不合法的是因為沒有取得「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所以才不合法還是土地上的使用?


那我想請問
1. 是不是土地與建築都有各自該注意的法律,所以是分開去看的對吧 ?
2. 如果在使用土地上沒有租賃契約,但是我們有按照政府給出的的程序去做繳納,那在土地使用上我們應該沒有什麼問題對吧?
3. 請問這樣建築當初是自建,也好像沒有取得「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的建物,請問這樣有辦法去申請該相關程序,確保自己的建物是合法嗎?

以上提到的建物都是作為房屋家用使用。


1.土地與建築都有各自該注意的法律,旦不是所有情況都能分開去看

2.問題很大,收租是收租,收租是因為你們佔用土地,旦收租不代表你們佔用合法

3.沒辦法,基本你們的房子一輩子都是違建了,
除非我們的賴副總統有辦法修法把他家弄成合法,
你看有沒有機會跟著上車一起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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