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賣房找仲介簽一般約
本想說各品牌仲介都各委託個一家來幫忙賣
第一家先找了有巢氏
對方對於我簽一般約能理解
但他說"永慶 台慶 有巢氏 永義" 這四個品牌是同個體系 大老闆同一個
他們會聯賣及互相合作
因此他希望這四品牌就單純委託他就好 意思就是永慶 台慶 有巢氏 永義以他為唯一窗口
不要再委託另外三個同體系品牌
但我可以再委託給不同體系的沒關係(EX.台灣 信義..之類)
各位前輩覺得這樣做會比較好嗎?
還是我同體系的其他三個品牌每個都委託呢?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