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這樣符合重購退稅嗎小弟一年前買了預售屋預計明年2024q3蓋好 待成屋之後把戶籍轉到該處直接賣掉因為現在有看到更喜歡的~地段評數都更符合自己 想再換過買另一間預售屋正預售中 預計2026 q1交屋請問各位這樣符合條件嗎買的第二間預售屋是交屋時才是買入時間對吧? 還是現在簽約就在算一買一賣兩年的時間了
小弟目前最近也是準備申請重購退稅有兩個要點一定要符合第一:房子不管是先買後賣,還是先賣後買,時間一定要兩年內,而且坪數和價位一定要大於原本的舊屋第二:一定要有居住的事實,比如戶籍要遷入,有繳水電瓦斯那些,國稅局都會去看細節不過最近代書跟我說他們有遇到個案是國稅局退件說戶籍必須要滿一年但我去細看了規定並沒有寫到戶籍要入多久
重購退稅沒那簡單我的是先買後賣,區域差不多最後沒有退稅理由是 新的土地價值比舊的低我新家68大舊的快一半46區域差不多.....而且你是買預售屋...快交屋了想賣掉再買預售屋你應該不用想退稅的事情你應該想得是房屋合一2.0課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