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間在新北的房子,
雖然是在社區內但是該物件的法定用途為廠房,
那附近是工廠混和住宅區的社區,
詢問房仲業者是說前屋主把它拿來當員工宿舍故變更為廠房,
房仲的法律顧問是說「台北除某些地方如南港、內湖不能變更外其他地方是可以的」
有大概google住宅變更的資料,
但好像沒有很詳細的說明。
想詢問有經驗的大大們,
我想知道房屋法定用途為「廠房」是否真有辦法變更?
另外變更前是否有所謂觀察期?
比方說稅捐處會定期派人視察確定是一般住宅,
會這樣問是因為家人有做衣服的平車、拷克車,
以前租屋處遇到房東叫稅捐處的人來看房子,
該人員直接說我們家在當工廠,
跟他周旋很久最後證明家人沒有收入證明他才作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