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有一棟房子貸款剩400萬,目前要轉貸但是因為之前有三個月沒有繳款的紀錄所以信用不良,申請轉貸時被退件,
目前申請只繳利息一年(已正常繳款半年)
請問
1.是否只要之後房貸正常繳款,一年後不良紀錄即可消除再申請轉貸
2.正常繳款一年是否包含目前只繳利息的部分?
3.之前3個月未繳的房貸是否要先清償完才開始計算一年,還是說沒差?
4.承第3點,會覺得沒差是因為目前的原貸款銀行也沒有要我們補繳,就讓我們辦理寬限一年只繳利息,就我的猜測是因為銀行已送上聯徵了,所以不管是否補繳那3個月都不會改變信用不良的問題,所以意思就是可以不用理會那3個月未繳的房貸嗎?只要未來正常繳款一年即可,不知我的理解是否正確
其他樓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這跟培養信用無關,是你現在就是沒清償前,根本已經沒信用
還一直理直氣壯現在正常繳息
重點不在你現在有繳息,而是你之前欠繳的事實也沒補
怎麼會產生銀行沒跟你討就當作沒這回事?一筆勾銷?
那大家都來欠銀行到處轉貸就好啦 XD
連基本閱讀能力都沒有,怪不得轉不成功
銀行不是吃素的,基本上你的狀況無解...
除非你現在全清償,但看你狀況應該是不樂觀
不然不會看到降息一碼就急著轉貸
板上說轉貸像在喝水一樣容易的聽聽就好
板上的幻想文是很多的
除非你郭台銘,蔡英文,韓國瑜,搞不好就沒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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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了一下樓主去年10月也有PO家庭的問題,看來是同一件事情
房屋轉貸與轉賣,我真的快瘋了 (文長...)
我只能說先處理你家人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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