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情況是否可以主張購屋前未告知而解約?

還是感謝各位的回答啦,雖然事情不能算是圓滿落幕,但是也跟之前想的差不多,大型房仲公司也是會怕你鬧,畢竟這種事也是有點羅生門(銀行跟房仲的說法),因為我也不是專業人士,所以跟成交房仲溝通之後,其實這種問題在老建築上特別多,大部分都主張既定道路就沒什麼問題…所以就請代書打電話來說,星期一他們會親自找銀行來幫我們承辦貸款,能趕上交屋為主,心裡也知道這是好聽話啦,反正到時候貸款下不來又是我們自己的問題,只能說自己買了三次房子(社區型)都沒有這些問題,第一次買非社區性的房子就出現好多沒想過的事,只能提醒想要買房子的朋友,看房子的時候,記得手機裡面的注意事項自己先拿出來看,不要什麼都不懂,房仲說沒問題就給他簽下去,賣身契已簽,什麼都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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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大大的回答
我想可能是我的表達能力有點問題
我的重點是無法貸款的原因不是因為我個人的因素,是房仲並未清楚告知這房子旁邊道路是私人土地也非既定道路,導致銀行不願借貸是否可以構成重大缺失未事先告知,所以是針對房仲的失職部分,如果是貸款成數不足起因自己的問題,那我也不會厚著臉皮上來詢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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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小弟前一篇文章提到的問題,我現在有另外一個想法,問題點是這樣的,小弟在半個月前跟房仲簽約購入一中古透天,一切看似都沒有問題,但是卻在銀行貸款的時候,中國信託銀行表示這塊地的旁邊一條小路是私人土地,並非既定道路,所以他們不願意借貸,這是否算是房仲在購屋前未明確告知而導致無法貸款,算是重大瑕疵呢?代書補件之後,審核還是沒有通過,我是否可以以這個為主張要求房仲退我訂金而毀約呢?因為如果銀行都不願意借貸是否就表示有著重大瑕疵?

目前代書的說法是他們補件資料內容是因為當初地主跟建商合蓋(並非社區),地主要求保留這條路所以其他的住戶並未持分,但是整塊地是一起蓋的,所以當初建照上有含這塊土地,所以地主雖然擁有但是無法要求通行費等等的問題,有一點建築法規概念的人應該都知道。

其實遇到這樣的問題大家都是不太願意,但是詢問代書的結果是賣方最高可以要求到15趴的違約金,要由我們去跟賣方協調才決定違約金的問題。

我自己的想法是連銀行的不願易貸款應該是有他的問題,我們買方也按照規定來,但是最後問題出在房子本身的問題無法貸款,如果這樣違約又要被求償,我自己是覺得很冤。

所以上來詢問一下各位專業人士有無解套的方法。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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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下面兩位大大意見
小弟糾結的並不是不喜歡房子或是自己信用不好不能貸款違約的問題,而是因為房子的問題讓我們不能貸款,目前代書他會幫我們聯絡幾間銀行來詢問,只是覺得這樣房子是否真的有瑕疵,否則銀行怎麼會拒絕貸款,如果違約金是訂金約三十萬,那我也認了,但是如果可以要求到15趴那也不是小數目,所以我個人認為房仲跟銀行對於同一件事情卻有兩種認知,我是否能夠已仲介未誠實告知房子重大瑕疵因而退約。
我覺得,除非你有在契約上註明『房屋貸款若未能貸到購屋總價XX%,此合約自動失效』否則很難主張契約重大瑕疵
有別家銀行可詢問?
28454 wrote:
如小弟前一篇文章提...(恕刪)
28454 wrote:
如小弟前一篇文章提...(恕刪)


路地的問題

說真的。。鄉下一堆

未來真有爭議

大多是以既"成"道路去作主張

其實問題有。。旦不大

銀行多問幾家就好了

真的

有些銀行不在乎這個問題
當然不行

不過網路爬文 有教合約上註明『房屋貸款若未能貸到購屋總價XX%,此合約自動失效』
這樣雖然可以解約,但是除非賣方都不看合約的,要不然這個條文很容易在簽約的時候就談繃了

對賣方來說,貸款是買方的事,買方在簽約前本來就要有把握有辦法貸到足夠的款項再來簽約。
貸不了款導致現金不足是買方的事。買方要辦法籌錢,時間到了貸款額度以外的金額籌不出來就是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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