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大家早安:弟家族有一塊大約300坪共計6人坪數不等的共同持有土地,現在上面有一條橫向4米計劃道路,縰向為我們想要設置的4米私設道路,現在有一半約3戶分到私設道路這邊,請問先進們,我們之後如果要蓋房子,建築執照(建造)可以跟計劃道路一樣䆺核成功嗎?法規上能夠比照計劃道路跟既定道路一樣的法條呢?還是法規有其他但書存在著?,
JJ111 wrote:各位先進大家早安:弟家族有一塊大約300坪共計6人坪數不等的共同持有土地,現在上面有一條橫向4米計劃道路,縰向為我們想要設置的4米私設道路,現在有一半約3戶分到私設道路這邊,請問先進們,我們之後如果要蓋房子,建築執照(建造)可以跟計劃道路一樣䆺核成功嗎?法規上能夠比照計劃道路跟既定道路一樣的法條呢?還是法規有其他但書存在著?(恕刪) 申請建築執照可以以私設通路來連接建築線
JJ111 wrote:前輩午安已經有上傳...(恕刪) 依你的配置方式來討論:1、如果要合照申請,每戶的建蔽率、容積率大家共同檢討,可以蓋的建築面積、建坪會比較多,不過缺點就是以後大家綁在一起,之後要申請建築行為就要經過其他戶的同意。2、如果每戶分照申請,留設的私設通路就不能計入建築基地面積,只能當通路使用,優點是各戶各們獨立,但缺點就是每戶的建築基地變小,可以蓋的建築面積、建坪都會比較小。還有這塊地應該是位於澄清湖特定區內,臨4米計畫道路要退縮5米建築,所以應該不能配置成你畫的這樣,甲、A這兩戶位於退縮地內,會有問題。
感謝前輩的指導,再次請教一下,我們是位於別地類似的地區,但是現在面臨共有強制分割,請教如二個地號有二塊基地,可以合併執行再行分割成一塊各人的特有基地地號吧!意指是如我上中下各有一塊地號我中間是計劃道路不計分割。而上及下基地各有一地號我們可以先合併成一塊再來選擇我們的基地要在上面或是下面的基地地號嗎?而我們的基地中間是合併的共有私設道路,法規有規定限制私設道路一定要4米以上嗎?才能符合逃生路線法令規定嗎?而現今我們現有住戶一戶也只有40-70坪左右,私設道路愈大我們自己的建地相對的也變少了,所以想詳細的請教各位先進感謝有你們mlmt wrote:依你的配置方式來討...(恕刪)
JJ111 wrote:各位先進大家早安:...(恕刪) 1、A、B基地因為被計畫道部隔開,所以我認為應該不能合併,因為日後申請建照還是要以兩宗基地檢討。2、私設通路的寬度,要符合技術規則的規定,依連接長度或連接通路的基地樓地板面積有不同,如果不計入建築基地面積的通路,僅供通行使用的話,還要符合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