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new7.com.tw/NewsView.aspx?t=04&i=TXT201607271641152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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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housetube.tw/505
早上看到這兩篇報導,覺得很不平.....
先聲明我認同AB約是不對的,我也不會這樣做,但......
政府有想要處理這個問題嗎?
跟小老百姓說『這是違法的』『這是會導致公務員登載不實』『這是會導致銀行超貸』所以窮人『自備款不足不能買(在仍能穩定還房貸的前提下)』『不能配合建商用AB約然後少付50萬』『不能賣出時少繳一點稅』
但
對大建商卻完全無約束力?需求會找到市場,建商的案子用AB約,『代書生意滿滿』『銀行爽收利息』『公務員說這是代書的責任』『建商爽墊高單價』
法律應該是保障人民的最後一道防線
但看下去好像是劃清貧富的一條界線,這界線告訴窮人,你不能想辦法跨越到富人的階層,跨越了你就違法。然後繼續默認富人在另一端繼續無視規則的用規則玩死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