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

我父母用我和我哥的名字買到一塊法拍地,然後我哥和我都簽委任狀讓我媽去處理這塊土地,

可是遇到一個類似仲介蟑螂的人跟我媽簽約說要買這塊地,還簽了兩張本票當訂金跟第一期款項,

不過他後來又請我媽不要去領這兩張本票,因為他現金周轉不過來....

因為這個買方跟我爸很要好,我媽就聽我爸的話沒去領,拖到後來這兩張本票到期作廢...

然後我媽發現這個買方根本是類似仲介,他只是簽約然後又在外面兜售這塊地,只是想要抽中間利潤,

而這張合約今年九月會到期,我就跟我媽講九月到期交易沒完成就是合約失效了,之後千萬別續約。

可是我媽一直說到時候買方會主張因為我們沒有去領那兩張本票,所以是我們違約,買方會要求我們要重簽一張合約,

但是我的認知是合約期限內,買方沒有把所有款項都給我們,那就是交易失敗,照理講合約就無效了,

兩張本票沒去領,是我們自己的損失,跟違不違約根本無關,

可是我媽很堅持她的說法才是對的....

所以想請教這邊的先進們,我該用甚麼判例或是法條來說服我媽呢?

還是說我媽的講法才是對的??

先謝謝大家~~
文章關鍵字

frxkimo wrote:
事情是這樣:我父母...(恕刪)



這個問題的重點是
你媽相信他們
要讓他們賣
要讓他們賺差價

彩虹濬 wrote:
不過他後來又請我媽不要去領這兩張本票,因為他現金周轉不過來。
因為這個買方跟我爸很要好,我媽就聽我爸的話沒去領,拖到後來這兩張本票到期作廢..........(恕刪)


你們雙方就已經同意不履行合約了阿,也就是雙方同意合約作廢了,又怎會有違約問題呢?
要說服你媽只有律師有辦法,法院有免費律師諮詢,跑一趟總比整天提心吊膽來的好,但還是要小心房仲虛構狀況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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