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終於交屋了,但是建商拿出一本買賣契約,要求我們要簽,裡面的金額比原本實價登陸的金額還少(大約40%),詢問建商的先生為何要簽,但因為主要管事的老闆不在,所以也沒人回答,我就把買賣契約帶回來,想詢問這樣的情況是正常的嗎?如果是,那簽這本買賣契約的目的是為何呢??另外,親戚買大樓,他們是土地跟建物分開的合約書,但我只有一本合約,是因為是透天的關係嗎??如果有相關經驗的大大,不知道是否可以分享一下經驗呢??謝謝。
Aisha Hsu wrote:今天終於交屋了,但是...(恕刪) 聽起來怪怪的! 賣方是想避稅嗎? 那你下一手賣出的成本價不就要比照少40%的合約價?? 那你可能要多被政府課很多稅.打電話問問國稅局順便檢舉算了.
沒錯 真相是 大樓成本一坪不超過8萬炒房團炒到郊居區20萬/p 蛋黃區50萬/p你看看 這些投資客跟建商 賺的多飽就算房市反轉他也不怕 賺到的留十分之一繳利息貸款還能在撐他十年賺下一波多頭 哈哈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信時價登錄者 被賺很大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