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一個朋友最近在台南市西門路附近買了一棟20幾年的透天厝, 一般來說房子中間的柱子都是屬於共用柱子, 使用權應該分屬左右兩間屋主各占一半, 但他碰到了一個問題是, 左右兩邊的鄰居都稱騎樓中間的柱子, 是他們的, 他們有權使用, 因此把冷氣機室外機裝在柱子上, 佔去了我朋友應該有的一半柱子權益, 想請問各位懂法律的專家, 這樣的情形是否有特例? 如果真的講理講不通, 這種情況要請警察, 或是法院幫忙協調證明柱子非左右鄰居他們自己想的, 屬於自己的而非共用的呢? 謝謝!
cowbryan wrote:感謝各位專家, 我馬...(恕刪) 不是通知他去地政申請鑑界.是有問題(有意見的)屋主去地政申請鑑界(會有費用.但能釐清界線)申請前請先確定是不是像dragun55說的不同時間蓋的會有這情形地政鑑界人員如果說柱子是共有的那他就是越界.可請他改善(合理)祝你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