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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容積率與建蔽率我有一個很大的疑問...

未都市更新前某一塊土地100坪上面有一個四層樓高建築物...
假設都市更新設定的容積率 280% 建蔽率 50%

疑問如下:
1. 未都市更新前該地的容積率跟建蔽率是以多少去算? 100%?
2. 如果是以100%去計算, 那是不是該土地上建物共有400坪樓板,經過都市更新後,可建的樓板為400*2.8為1,120坪?? 依照每層50坪去計算可以蓋21樓高??
文章關鍵字
wwz wrote:
關於容積率與建蔽率我...(恕刪)

容積率是以土地來計算可建樓地板面積,跟更新前舊建築面積無關,
即使有更新獎勵,那也是計算基礎容積之後再加上去的......

以您的例子,土地100坪容積率280%,則基礎容積為100X2.8=280坪,假設更新獎勵30%則總容積為280X1.3=364坪.....

實際建蔽率、容積率、獎勵容積、樓高限制...每個地方政府規定都不太一樣....
未實施容積管制前,依據臨路寬度決定可蓋容積,線再是全部都有指定

如果是素地一塊,"土地面積"*280%就是可建樓板面積~
建蔽率只是改變遮蔽位子...並不會影響大小....

ex:100坪建地...100*280%=280坪
但是因為建蔽率...一層只能建50坪
所以280/50=5.6層樓高

這是用簡單計算方式

如果是已經有蓋了房子....都更的話大多採"原容積"....再加上額外獎勵的部份...
零零總總加起來大約是1.2-1.7倍原使用容積...

wisetwin2000 wrote:
未實施容積管制前,依...

如果是已經有蓋了房子....都更的話大多採"原容積"....再加上額外獎勵的部份...
零零總總加起來大約是1.2-1.7倍原使用容積...(恕刪)


因為有個地主朋友在問 , 想了解一下 ...
請問是否是這樣??

原本已有蓋房子的公寓式集合住宅 ,
北縣 超過 50年房子 , 應該是住3 吧
目前總地坪 180坪左右 , 大概有 160坪有蓋房子
目前樓高 4F

如果自辦都市更新 ,
如果都不退縮 , 想要用同樣大的土地去蓋房子 ,
可以蓋到 4.8樓[180坪(或160坪)*4.8] ~
6.8樓[180坪(或160坪)*6.8)

是這樣嗎??

還是是另外的計算方式?



不要想的那麼複雜~"~

1*2.8*1.5=1坪約可蓋4.2坪
4.2*100坪土地 =420坪
一樓蓋50坪
280/50=5樓
一樓蓋50坪約可蓋5樓

總樓層加上公設地下室可蓋到420坪

Flirt wrote:
不要想的那麼複雜~"...(恕刪)


非常感謝 ~
因為朋友只想知道 蓋好後能不能比原本的空間多,
還有能多多少空間 ?
這是他一直在考慮要不要把土地再利用的原因。
目前看到版上及去查台北縣政府那邊的資料...

容積率 就是 可以蓋出來的 樓板坪數 (這個是固定的 要去查你們那邊的容積率是多少...住宅區與商業區及工業區都不一樣)

建蔽率 這個以前是沒有規定...所以才會很多房子蓋得亂七八糟導致防火巷過小或者出入不方便且市容觀瞻變差...所以後來都更案都有規定各區域的建蔽率最大值...

最簡單的算法就是

土地坪數 * 容積率 = 總容積率
能建多高 就是 用建蔽率 去控制 例如: 土地100坪 容積率 300% 50% 建蔽率 就等於 ( 100 * 3 ) / (每層坪數最大50坪) = 6層樓

當然 還有看到一堆 都市更新獎勵....可以納入總容積率...普遍看到約1.6倍.... 大概就是 土地坪數 * 容積率 * 1.6 = 總容積率....
簡單說:

180坪的地 重蓋後 必需增加1樓的公共空間(中庭)來換取獎勵 受到建敝率限制要再蓋滿160坪是不可能的

假設:原蓋滿160坪x4樓x(都更獎勵1.5)=960坪
獎勵條件比例視個案而定

原來的每一坪房屋可以多蓋0.5坪 但是 多出來的0.5坪 需要扣掉一部份補償建商拆除及重蓋費用及建商利潤 才是實際能多分的坪數

建商需要扣多少 就看房屋可以賣多少而定了





wwz wrote:
目前看到版上及去查台...(恕刪)

只有為別人而活的生活,生命才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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