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不想等了!永春都更案創首例...跳過拒遷戶!!

呵呵~ 這戶還沒被拆的時候我還有經過看到耶~
所以很多人根本就是短視近利
有都更的容積率當獎勵的時候,就是原住戶省錢,政府用政策出獎勵(一毛錢也不用出),建商為了賺獎勵來與住戶們合作進行都更,分配這些利潤

當沒有容積率當獎勵的時候,就是住戶自己出錢,建商為了賺這些錢來幫住戶們打工進行重建改建

哪一個比較划算拜託多用腦子想想好不好?甚麼公平正義是不能當飯吃的

等三五十年後房子都快垮了你才要重建?到時有些住戶連錢都拿不出來你要不要先幫他出?

cazando wrote:
所以很多人根本就是短...(恕刪)


我認為房子若真的要倒, 是可以強制進行拆遷的..
可是若這只是個圖利藉口, 那就不行..

照你這種邏輯, 房子哪有不會舊的一天?
30年會倒, 50年也可能倒, 所以每天都是"拆拆樂"?
要是把你這種觀念訴諸法律...
建商跟財團就樂到翻天了! 可以把文林苑擴大辦理...
把地一劃, 就開始多數決好好拆, 因為房子就算一百年也會垮...
所以什麼時候要拆都可以, 甚至今年蓋好, 明年有間大財團看上這塊土地..
想炒更大的, 也可以讓你拆, 因為你的邏輯是: 房子總會舊嘛!
新的房子就是正義, 就是公益!

這種玩法, 不很荒唐嗎?

幾年的房子才是老舊? 不是建商說就算, 也不是你想都更牟利的人說就算..
老舊的房子也不見得一定得拆..
新的房子萬一是偷工減料或是超級海砂, 也許十年就該報銷!

只有正確合理, 可以說服大眾的法律, 才能夠玩得長久...
都更法的死亡及凍結, 意料之事, 文林苑案只是導火線而已...
不要以王家力能通神, 可以搞到政府不敢動他們! 實際上都更累積更多罪惡及怨氣..
才是讓政府及相關單位不得不重視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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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都更受害者及社會運動人士努力, 政府及相關單位已經開始重視都更不合理地方..
進行某種程度改進, 甚至消極不再執行慘無人道的多數決.. 這是一大勝利..
不過在都更法尚未真正完備前, 大家還是要努力監督政府, 與貪婪無恥的建商派
(包含建商, 炒地家, 精華區居民..)
對抗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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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了就是雙方利益談不攏不是嗎?我個人覺得建商願意跳過拒拆戶直接都更OK呀,真的覺得自己房子可以住一百年就快樂住下去,等到要倒了就自己找師傅來重建,不然怎辦....
soulpower1217 wrote:
說到底了就是雙方利益談不攏不是嗎?我個人覺得建商願意跳過拒拆戶直接都更OK呀,真的覺得自己房子可以住一百年就快樂住下去,等到要倒了就自己找師傅來重建,不然怎辦.......(恕刪)


但是這就會遇到與土地法的基本精神牴觸的問題了
以土地開發利用的角度來看,畸零地的存在是不符合國家利益的,所以土地的分割合併都會想方設法去避免畸零地的產生,不然就不會有那麼多限制和獎勵了

把自家後院當垃圾堆亂堆垃圾,是自己的合法權益還是影響了左鄰右舍的居住權益呢?
自家變危樓他無所謂,但要是危害了附近鄰居的生活安全那又該怎麼處理?
現在都沒錢也不願意處理了,你覺得百年後他會突然有錢願意來處理廢棄老屋?
cazando wrote:
但是這就會遇到與土地...(恕刪)

畸零地哪裡不符合國家利益了?
若真是如此,全台灣這麼多畸零地,又不建政府處理。

畸零地大多也是政府不當徵收(如馬路拓寬),又無力整塊地買下而來,才造成了這種時代的悲劇。應該是國家妨礙了民眾的財產利益。

不要無限上綱,更不要老是倒因為果。
不針對個案評論,

只是聽到都更的高論,

開口正義,閉口公益。



據此,

房子拆了蓋停車塔,

蓋無火化爐的殯儀館,

很符合不能借都更手段進行炒作房產蓋豪宅圖利的"正義",

也能成就無排他性可人人使用的"公益"。

事情是這樣子的嗎??

不過肯定的是反正這些東西每個人都需要,

也缺很大。


john6517 wrote:
.. 但是.. 如果9戶同意.. 另一戶不同意.. 那麼表示協商破局.. 就不做都更了.. 或者條件許可以9戶再做方案.. 這個道理很難懂嗎?...(恕刪)


若這10戶人家,同在一棟50年的破舊公寓裡,9戶同意戶沒錢遷出,就只能等房子倒了再都更了.

或者條件許可以9戶再做方案,什麼方案?

pilimon8028 wrote:
我住的大樓洗大樓、換水管、甚至換電梯都做過了...(恕刪)


是用管理費,還是用戶另外出錢?

neoexzx wrote:
即使民主是少數派要服從多數派,但是多數派應當也要尊重少數派吧?應該是要找出其理由,想出解決辦法,而不是乾脆用原始的多數暴力來解決事情...(恕刪)


若少數派理由是給他2億,其餘免談,只有尊重並給他2億,就算民主了.

因彭家的不同意,造成樓上同意戶一起玩完,彭家就不算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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