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zando wrote:
所以很多人根本就是短...(恕刪)
我認為房子若真的要倒, 是可以強制進行拆遷的..
可是若這只是個圖利藉口, 那就不行..
照你這種邏輯, 房子哪有不會舊的一天?
30年會倒, 50年也可能倒, 所以每天都是"拆拆樂"?
要是把你這種觀念訴諸法律...
建商跟財團就樂到翻天了! 可以把文林苑擴大辦理...
把地一劃, 就開始多數決好好拆, 因為房子就算一百年也會垮...
所以什麼時候要拆都可以, 甚至今年蓋好, 明年有間大財團看上這塊土地..
想炒更大的, 也可以讓你拆, 因為你的邏輯是: 房子總會舊嘛!
新的房子就是正義, 就是公益!
這種玩法, 不很荒唐嗎?
幾年的房子才是老舊? 不是建商說就算, 也不是你想都更牟利的人說就算..
老舊的房子也不見得一定得拆..
新的房子萬一是偷工減料或是超級海砂, 也許十年就該報銷!
只有正確合理, 可以說服大眾的法律, 才能夠玩得長久...
都更法的死亡及凍結, 意料之事, 文林苑案只是導火線而已...
不要以王家力能通神, 可以搞到政府不敢動他們! 實際上都更累積更多罪惡及怨氣..
才是讓政府及相關單位不得不重視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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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都更受害者及社會運動人士努力, 政府及相關單位已經開始重視都更不合理地方..
進行某種程度改進, 甚至消極不再執行慘無人道的多數決.. 這是一大勝利..
不過在都更法尚未真正完備前, 大家還是要努力監督政府, 與貪婪無恥的建商派
(包含建商, 炒地家, 精華區居民..)對抗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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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lpower1217 wrote:
說到底了就是雙方利益談不攏不是嗎?我個人覺得建商願意跳過拒拆戶直接都更OK呀,真的覺得自己房子可以住一百年就快樂住下去,等到要倒了就自己找師傅來重建,不然怎辦.......(恕刪)
但是這就會遇到與土地法的基本精神牴觸的問題了
以土地開發利用的角度來看,畸零地的存在是不符合國家利益的,所以土地的分割合併都會想方設法去避免畸零地的產生,不然就不會有那麼多限制和獎勵了
把自家後院當垃圾堆亂堆垃圾,是自己的合法權益還是影響了左鄰右舍的居住權益呢?
自家變危樓他無所謂,但要是危害了附近鄰居的生活安全那又該怎麼處理?
現在都沒錢也不願意處理了,你覺得百年後他會突然有錢願意來處理廢棄老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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