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當到簡任十等以上, 處/司長等級, 本俸+工作補助費(現在稱專業加給)才有6000, 加計主管加給也還不到1萬
當年我爸公務員做了十幾年, 月薪還不到5000(民國67年後才超過5000, 之後公務員薪水開始三級跳)
公務員最高職等簡任十四等, 年功俸到頂, 最高薪資計算
本俸4370+工作補助費3200+主管加給2000=9570元
政務官
省府委員、各部政務次長, 以簡任十四等支給
各部部長月薪13600
行政、司法、考試三院副院長15300
行政、司法、考試三院院長23800
請上政府網站-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查閱
歷年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60年~80年)
https://www.dgpa.gov.tw/informations?uid=15&cid=53&searchkey=#
若依要點中的雇員俸額表, 新進僱員(若有特殊專長, 以六等(薦任)任用, 底薪也不可能比三院院長高吧?)
本俸1400+工作補助費900=2300
可能是多記了一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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