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大漲喊「賣血繳稅」財政部嗆︰大地主才有感


ccty1971 wrote:
+1
南屯本來就以務農居多
很多老農民一樣想在自己的祖產種田
要強迫人賣祖產嗎?



現在的調調是不爽繳就快點賣..或送人
ccty1971 wrote:
南屯本來就以務農居多
很多老農民一樣想在自己的祖產種田
要強迫人賣祖產嗎?


種田的農地不用課徵地價稅喔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課徵田賦,不符合課徵田賦的土地要課徵地價稅。

假農民?
timeriver235 wrote:
種田的農地不用課徵...(恕刪)


.
ccty1971 wrote:
你真的不懂..也沒...(恕刪)


很多老農民一樣想在自己的祖產種田 你自己說的


歡迎南屯重劃區的老農民跟我們這邊窮鄉僻壤來交換農地

空空空看空 wrote:
你不用點我ID 看就知道我是什麼樣的人
我們不討論高房價的原因
單純的來看
過去幾十年 所得上升
所得稅自然也跟著上升
地價飆漲
但公告地價有跟著上來嗎?
這其中除了地價漲
還有貨幣通膨
所真的 相對之下
地價稅收 是減少了
畢竟 以前的1000 現在可不止1000了
我不覺得這是在鬥地主
這只是回歸常理而以
...(恕刪)


土地的稅賦主要有二:
一是公告現值(土增稅)
二是公告地價(地價稅或稱持有稅)

公告現值連五年調漲,102年跟104年的土增稅相差20%,我有保留102年的土地謄本,按102年的計算土增稅是120萬,按104年的去計算則為144萬。這稅我去年才繳所以我知道土增稅確實有漲。

你所謂的所得上升、通膨等等其實在“土增稅”那一塊都有確實的反應。而地價稅本身是以"持有稅"的精神在課。也就是說民眾只是單純持有土地,並沒有去參與炒作房地產的行為,就只是單純持有。就算因為土地上漲而得利,也必須在土地有買賣行為時才有可能獲利入袋。即使獲利入袋也還必須面臨政府的"土增稅“這一關。

有些人把土地增值、通膨、XXX上升等等通通拿來當成是持有稅調漲的理由,這些人可能根本就不了解土地的相關稅賦。

即便你的土地從150萬漲到1500萬,如果沒有買賣,就不會產生什麼獲利的行為。那塊土地也不會因為增值的關係而每天自已掉錢出來給你花。要有買賣才會”得利“,沒有買賣的話,即使從150萬漲到3000萬都一樣只是紙上富貴而已。

漲價歸公這部份已經有土增稅在把關,但現在的問題是為什麼連“持有”也要被懲罰?持有土地要被懲罰,那持有黃金、現金、電腦、手機要不要也一起懲罰?

cm4430 wrote:
土地的稅賦主要有二...(恕刪)

        認同這位兄台所說,有買賣才有所謂炒作問題,大部份的地主基本上皆是世襲而來,在繼承時已需繳交土增、遺產相關稅額,另外就算出租土地所得租金也需繳交每月10%的稅額,就大部份傳統地主來說,除非是不肖子孫亦或是家庭發生劇變急需救命錢,基於傳統思維通常是不願變賣的,不然死後如何面對列祖列宗?
        另外出租土地一項,大部份人可能沒想過,光是只有土地是不太有可能租個好價位,如果手頭上沒資金,也只能跟承租戶簽定長期租契合約,短則數年長則十年以上,基於不調漲租金的合約前提下地上物由承租戶興建,就算地主有錢興建地上物,但相對來說也需負擔地上物稅額(建物越新稅額約高)及相關維護費用,或是興建地上物等貸款金額。
        回歸至前言「買賣炒作事項」上,絕大部份土地收購不外乎是一些大企業或是建設公司進行的屯地行為,另外也別忘了地價稅是會每年固定條漲的,如果上述的地主如果開始承受不住這些稅額負擔開始賤價出售時,真正的得利者是誰?相信我,絕不會是平民老百姓,畢竟你我沒事會去買賣土地嗎?
以上是個人小小見解。
cm4430 wrote:



土地的稅賦主要...(恕刪)

為何要控制擁有土地這件事情是因為他是有限的,固定就是那麼多,跟你強調的電腦、黃金這些東西在數量上就是有差

公寓的吳敢啦

你只要一棟透天地30多坪
2000多變4000多
你就有感

cm4430 wrote:
一是公告現值(土增稅)
二是公告地價(地價稅或稱持有稅)...(恕刪)


土地法要防止 土地不當利用、低度利用、過度利用或荒置不用等問題
所以才會徵收持有稅
那物價上漲 土地如果有效利用 獲利也會上漲
增加持有稅 也是應該
如果只是囤地 那就屬於 不當利用、低度利用、過度利用或荒置不用
這一項 自然變成懲罰性稅收 來希望你釋出 或是適度利用

另外 漲價歸公 並不是全部歸公喔
還是按比例抽而已
所以 囤土地的人 還是賺很大喔
如果漲價全歸公 我想就不需要持有稅來避免囤地

cm4430 wrote:
漲價歸公這部份已經有土增稅在把關,但現在的問題是為什麼連“持有”也要被懲罰


如果你覺得徵持有稅被懲罰
那懲罰幾十年了  現在只是加重懲罰而已
不覺得懲罰不合理 加重懲罰才說不合理....


空空空看空 wrote:
如果漲價全歸公 我想就不需要持有稅來避免囤地...(恕刪)


囤地之說根本就是造謠。

這年頭,要買間房子都很難了更別說要買地甚至囤地。
去問問週遭親友,100個裡面有幾個有餘力去買地。房子都買不起了還買地?在說笑話嗎?

有能力買地、囤地、養地的是誰?是一般老百姓嗎?不是。財團、建商才有能力做這種事。一般民眾即使是投資客也不會去買地,他們會買容易脫手的店面或是住家,但不會去買地。因為從很久以前銀行除了土銀之外早就不做土地融資(貸款)。就算有做,利息也比一般高。投資客想碰土地是不可能的事,只有財團、建商以及持有土地很久的人才有可能擁有土地。

土地低度開發的元兇更不是這些持有土地的人,而是政府。

政府自來台之後,有一項政策是延續自日治時代的政策,那就是:公共設施保留地

這些自日治時期就被圈為機關用地、道路用地、學校、市場、公園用地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一共有2萬5714公頃,市值為7兆2514億元。

有7兆多元共2.5萬公頃的土地分佈在全台各地。這些私人土地(應徵收未徵收)被閒置在那不得開發利用,就算開發也只能低度開發(以鐵皮興建且面積只能十分之一)。這些土地並非都在偏遠地區,在市區的也一堆。這些土地被政府鎖60多年了,就只因為政府沒有能力作完善的都市計畫,又怕土地解編之後未來要徵收土地很困難,所以乾脆就放在那裡60多年。

即便不去動到農地,台灣也還有2.5萬公頃的公設保留地可以釋出利用。所以你今天講什麼土地低度開發低度利用,是土地持有人的錯嗎?
2.5萬公頃相當於7562.5萬坪,有7千多萬坪的建地被政府扣在手上,要不要釋出是看政府不是看民眾。

我覺得你講話真的要搞清楚對象,把沒有參與炒作以及土被扣住的小地主當罪犯這算什麼狗屁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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