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給你解答吧
銀行貸房貸 沒有八成這種東西
只有七成 頂多上限就是七成 這是法律規定的 法規 法規 誰也改不了

首先談中古屋
但是仿間多的是全額貸 貸八成 何解?
我來告訴你們吧
想要貸到8成以上 甚至全額貸 超貸
方法不是沒有 只是有點偽造文書
首先呢 你必須同意 這次買賣有兩份合約
對的 沒錯 兩份合約
一份是真正成交價的真合約
另一份 則是報給銀行貸款用的假合約
說到這 你應該懂一點了吧
如果真正的成交價 是一千萬 那一千萬只能是銀行核發的七成
所以 1000/7*10=1428.67
那報給銀行貸款用的假合約假成交價 就是1430萬 那就可達到全額貸了
如果你買賣的標的物市場行情沒到這個價位1430 那銀行可能也沒笨到會核發
所以比較少人全額貸 除非是 "厝王" 就是開價本來就遠低於市場價格的房屋
買來投資都現賺兩三成那種 比較容易超貸 全額貸
至於你只是想貸八成 一樣 1000/7*8=1142.8 報假合約給銀行成交價1150 就貸的下來了
所以 請問你只是斡旋階段 你要仲介如何保證八成貸...要八成貸 要成交價低 要代書跟銀行貸款部門主管熟絡 這兩樣條件缺一不可 成交價不夠低於市場行情 遇上菜鳥貸書 那就絕對辦不出來

再來談建商代銷賣的新屋
這種房子絕對可以貸八成 並不是銀行對新屋比較好
新屋一樣政府規定銀行只能貸七成
那多出來的一成是哪來的?
告訴你吧 是公司貸
哪個公司? 建設公司或是建商找的外面放款公司
這種貸款有它自己的利息 不過比較值得注意的一點 是
公司貸 合約不會像銀行貸一樣給你20年 可能是兩年 四年 我想不會超過5年
因為是建商借給你的 建商本身也需要很多周轉用現金 所以不會給你太多的時間
一千萬的房子其中一百萬是跟建商貸 分兩年還的話 哇靠 前三年銀行貸只是還本金
還沒開始還利息 你還負擔的起 但是加上建商這個短期限貸款 我想不出三年你就要等被法拍了吧

以上 羊毛出在羊身上 貸越多 三四年後你本利一起還時壓力會更大 三思 不要做超出自己能力的事情

vixaznet wrote:
看你這種屁話更證明房...(恕刪)


這就是房仲所謂的糾紛阿...
貸款但書是對買方單方面有利的,買方出庭作證時可以說是仲介自己寫上去的,他不管貸款可不可以滿足都要買...
仲介可以說只是對買方強調一下這房子一定夠水準,寫上去只是強調一下讓買方安心而已,這是單方面對買方的額外安心服務而已,買方不管貸不貸款都是要買的...
然後買方再唉個兩句,屋主的麻煩就大了!

自由自在的獵人 wrote:
如果斡旋單上面沒說的...(恕刪)


當然不可能,基本上只要房仲完成買賣雙方的委託收完服務費,後續買賣雙方自給額外衍生的問題導致無法完成買賣,那也是他們自己的事。


:戀戀: wrote:
事件已圓滿解決了.....(恕刪)





請加"房屋貸款"這四個字,一字不漏~
1.照道理來說,仲介是不能阻止客戶加但書的
反正仲介就負責傳達就好

2.但以仲介的立場來看,有但書的斡旋不能排順位也是合理的

3.如果要但書成立合約才生效的話,賣方是不是也有同樣的權利??

~~~~~~~~~~~~~~~~~~~~~~~~~~~~~~~~~~~~~~~~~~~~~~~~~~~~

舉例說明好了
比方說有一間房子,屋主要賣1000萬
只有你一個人出價950萬,在沒有其他買方的狀況下,仲介當然優先幫你談

如果有第二個買方出現
一般來說如果出的比你高,比方說960萬
在你沒有但書的情況下,會給你時間問你要不要加到960萬(一般來說是24H內)
可是你的斡旋有但書,960萬就直接變成第一順位了
甚至第二個買方出的價格是950萬,甚至更低的940萬
仲介也會問你要不要把但書拿掉,如果不拿掉,另一個買方也會變成第一順位
為什麼??
因為你的價格就算屋主願意賣了,還是會有變數,仲介有可能會白忙一場
基於二鳥在林不如一鳥在手的理由,自然會以沒有但書的斡旋為優先


另外,買方要是突然不想買,也可以說貸款不足不買
但銀行是買方找的,也沒人知道貸款成數到底足不足
如果因為其他因素買方不買,屋主不是白忙一場??

如果但書成立,買賣契約才成立的話
那賣方是不是也有相同的權利
在買方貸款成數確定足夠之前,如果有其他買方要買的話
也可以賣給其他人,一毛錢都不用罰??
甚至覺得賣太便宜或是單純不想賣,也可以說不賣就不賣
反正但書沒成立,契約就不成立,既然沒有契約,就沒有違約的問題
站長的服務費 wrote:
本人做過仲介,...(恕刪)

漏水保證是自己打一個格式,?

alina58889 wrote:
賣方簽斡旋金, 尚未簽買賣契約, 也就是沒完成簽約手續....仲介跟賣方收4%?

賣方簽斡旋金之後 就必須賣屋沒底線的接受賣方條件 不然都算賣方違約?

這個我跟永慶法務部交手過...我贏過 還沒進入訴訟程序 在消保官那關就贏了...

除非簽斡旋金當下有白紙黑字載明但書條款...不然買方所提但書賣方不同意

這不能說賣方違約..
...(恕刪)


+1
心的通透 並非沒有雜念 而是明白取捨

站長的服務費 wrote:
本人做過仲介,
成交過幾十間案子.
其它大大說一定能加都是"個案經驗"或嘴炮.

嗯...斡旋是定型化契約,上面有一條是付款方式,
且有一條是說如果無法貸款部份需現金全額補足...
妳自己簽名時不仔細看...

現在臨時要協調真的勸妳不要生氣,
坦白說是妳無理...

但妳現在既然求救了,
依我在業界及同行聽過的例子教你:
1.審閱期
可直接向總部投訴及到官網留言陳情,
投訴內容為何?
就投訴業務員於事前並未提供三天審閱期(實務上99.99%沒有等三天),
至於日期可以用通聯記錄及該店帶看記錄為證

2.未詢問客戶是否有貸款需求
可投訴或陳情於簽渥淀時,
業務員並未向買方妳詢問自備款及預備貸款成數,
並要求該仲介出示帶看記錄是否有記錄記載買方貸款成數需求資料.

3.漏水逼退簽約
這為妳確定要毀約時再用的手段,
可由仲介轉達或簽約時逼迫屋主要簽結漏水保證,
若於交屋一年內發現由交屋前已發生漏水處產生漏水,
屋主需原價買回並賠償XXX萬元.
實務上一般屋主不會簽的,然後會憤而不簽約.

4.海砂屋檢測
要求屋主於簽約前或交屋前給妳找檢測公會人員於梁柱處取樣檢測是否
含有超標海砂或幅射,
同上,一般屋主也會憤而不簽約.

5.約定超長交屋期
簽約時因xxx原因要求1~N年交屋期,
因定型化契約並未規定一定要在幾月幾號交屋,
故可在此作文章.

6.非兇宅保證
於簽約時要求屋主簽立屋內及公設部份從未發生未自然身故事件,
連憐居跌下樓摔死也視同兇宅,
如事後查獲則原價買回並賠償妳xxx萬元,
99.99%屋主肯定不簽,憤而不簽.

以上階為實際上成功的例子,
因族繁不及備載,
以下不表列.

...(恕刪)


+1
心的通透 並非沒有雜念 而是明白取捨
又是達到目的就射後不理, 兩句話就打發大家, 現實鬼!
看了就令人不爽!
文章留給別人參考也不行嗎?

站長的服務費 wrote:
本人做過仲介,成交過...(恕刪)


仲介沒有提供不動產說明書給買方嗎?
如果有,買方還這樣刁難,除非是跟仲介串通好,不然恐怕凶多吉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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