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碰到了非常惡劣房客,最慘範例提供給有房出租的人參考.


01sence wrote:
這真的是運氣很不好...(恕刪)


其實當初也想過,但又怕他們反咬屋主一口,那我就兩面損失了.

shappytimes wrote:
人家要不要告,是人...(恕刪)


希望你可以分享被租客告的這案例.

你的案例都可以成為其他人參考.

最近租霸真的越來越多了,皮癢根本不在乎.

法院的動作也都是慢慢來,等到法律搞定了,租霸又爽住了一年以上.
請問後來房客遺留物如何處理呢?
是負責保管等待法院拍賣
還是
當廢棄物處理呢?
真的好慘。媒體還一堆名嘴鼓吹投資房地產,無腦爽爽當包租公 XD 還好此個案開瓦斯沒有爆炸,否則整棟都變成凶宅........

這麼經典的房客,應該要去跟某張姓經典惡房東租房子。兩強相遇,應該會擦出璀璨的火花。
我愛頭前庄 worte:
請問後來房客遺留物如...(恕刪)

房客遺留物要等法院來清點,法院認為有價值的要列冊等待拍賣.
(這有價值就很糟了,範圍很大),例如用過的保鮮膜,用過的鍋碗瓢盆,爛爛的路由器,不能動的電風扇.......
他們都認為有價值.
然後屋主要再保管約兩個月,等待拍賣程序.
拍賣完成後才不需要再負保管責任.
max麥斯 wrote:
房客遺留物要等法院來...(恕刪)


我家人也遇到相同的事情,目前等待履勘中...


當然,我家人也被告刑事與民事

刑事是妨礙名譽
出庭後才知道是因為張貼執行命令於房客承租處門口,所以就被告妨礙名譽;至於會不會被起訴現在只能等待檢察官"他"字案的後續通知

民事是損害賠償
起訴狀寫的無厘頭,但目的是要索取搬遷費,且也沒寫訴訟標金額;
後續發展就等待民事判決結果在PO上網與大家討論及預防。
我愛頭前庄 wrote:
我家人也遇到相同的事...(恕刪)

多年前因為是菜鳥第一次房子出租就遇到房客延遲繳租金,我就天天去按門鈴門口貼紙條,房客7天就投降了,與我協調後10天就搬家,原來這樣也能告

依常理判斷結果應該是不起訴

所以炒房客注意,不要懷疑我的意志力,我至少會跟你們耗到人口負成長
max麥斯 wrote:
房客遺留物要等法院來...(恕刪)


強制執行,假如房客故意不在也是無法執行的,第二次執行,甚至第三次執行.

而每次執行又要花鎖匠開鎖的錢,員警的差旅費(一人500)通常是4人.

所以一次次的一直丟錢. 真不知為何我們的法律這麼的軟弱.

真是快抓狂了.
max麥斯 wrote:
強制執行,假如房客故...(恕刪)



加油。

好慘的案例。千萬不要當包租公,風險一堆。
像這種差一點變凶宅,然後無止境的訴訟。
民事案件

人沒有抓去關

實在是不痛不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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