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現在國稅局都已在查稅了@@ 凡是特定地區買賣未申報都會被補稅如果無法舉證當時買賣價格國稅局將會自動設算獲利將利差所得都會併入個人收入下去補稅 隨便賺個一二百萬併入個人所得下去計算都是40%的稅 很可怕的現在政府做的都是一步一步漸進如果還是搞不清暗示狀況的投資人or口袋不夠深的 到時將會明白房地產不是不能投資 而是時間點 也許將來房價會更高 但我可以肯定的是這十年內房地產是跌多漲少
惡魔的右手 wrote:在國內一個月住一天-->表示有2間以上房子,其中一間可以課徵空屋稅設籍只能設定一間房子,名下第二間房子課徵空屋稅出租要有契約,不算空屋,但是可以改課屋主"非薪資所得稅"...(恕刪) 二十元文具行買份租屋契約,夫以每月一元為房租,將另一間房租給妻,再花五十元到法院公證!完事!每年增加的非薪資所得為 "12元"新台幣,以最高稅率40%來算,政府在此間空屋賺到的稅為4.8元新台幣法律能規定一人只能租一間房嗎?應該不能限制,因為人有各種可能需要租用多間房子
yqaz wrote:1.實價登錄 實價課...(恕刪) 遺產稅不也是準備課有錢人的遺產,結果大部分在死前就成立基金會把錢捐去基金會要用錢時就再從基金會拿,我要講的重點是要立一個稅不是說說這麼簡單名下能有多間房產的腦袋跟能力應該也不簡單吧!上有對策下有對策..
看了整棟,給他課下去就是了,何必管什麼水不水、電不電、空不空屋的根本就只是不想做事的一堆藉口,還是很蠢的藉口現在要的根本不是你出國報不報備,有沒有開水,有沒有放冰箱一個人就一間屋,多了就課稅有什麼好不好、合不合理的就"空屋"稅兩個字,就可以綁死一堆人的腦筋了就算有真有人住照樣可以課OK?最後目的只是要減少佔馬桶不用別人又不能上的狀況而已有人頭可以掛那也是你自己的事家人有幾個幾個誰管你啊,只要超出的給我繳就好有什麼問題汽車都可以課了,第一輛就課,五年沒開也是年年課沒人規定你不能買車、也沒人規定你不能買房只是有佔位的要付錢就這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