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onni wrote:
我看你眼睛根本脫窗了,我講憲法你卻要用法律解釋,說我講的例子沒法律依據,你這不搞笑嗎?你是要用法律解釋說明憲法不合理?你分不清大小王了嗎?
所以在你眼中
憲法不是法律???
而且整個憲法就第15條能大於其他所有條文
所以整個憲法只需要看15條..
23條寫什麼..那不重要
因為要依15條為主???
哇草....
照你這論點
你真的該去主張你要當總統的
因為你那無敵的憲法15條的條文會保障你的工作權
我真心的好奇
你對憲23條的公共利益這四個字是怎麼解釋的??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