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老人 wrote:
贊成19樓的作法.....(恕刪)
屋況表勾選(無)漏水.告炸騙.必定敗訴.
屋況表:屋主必需在漏水欄勾選-有或無.
..勾選(有).聽到漏水屋就閃,房屋無法賣
..勾選(無).買方交屋後漏水.告屋主詐騙
..屋況表填無漏水.就是鐵證.告詐騙求償
..A.今天你買房.依屋況表.你告賣方詐騙
..B.未來你賣屋.依屋況表.買方告你詐騙
屋況表是指..簽約時建物現況-無漏水.
範例:簡稱屋況表.全名:建物現況確認書.
..此表名稱字放大粗黑.建物現況確認書.
..簽約.表示雙方都確認.此屋現況無漏水.
..現況無漏水..未來漏水是詐騙?.別傻了
.
這段小弟不太瞭解, 現況無漏水..未來漏水 未來漏水是你們家的事?
wrccbk wrote:
我也遇到漏水問題了….永慶房屋漏水保固說是六個月,但是當初簽約時有寫個增補契約說不適用永慶房屋提供之漏水保固…..請問到底是適用還是不適用?
建議要問直接問他們總公司客服還是問消保官?
漏水原本就是賣方要扛的,房仲給保固就是房仲跳出來扛,不過增補契約說不適用表示房仲不肯扛,所以你還是得找屋主. 因為屋主有不可排除的瑕疵擔保責任
貳、不得記載事項
一、不得約定買方須繳回契約書。
二、不得約定買賣雙方於交屋後,賣方排除民法上瑕疵擔保責任。
https://glrs.moi.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4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