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yearhuang wrote:就算1F大約定專用,落柱/不落柱的工程方法也都能補救。 再請教s大,就算是用不落柱的工程方法施作,在1F的地面上不須占用任何面積但是電梯要載人,也需要到1F"暫停一下"載人對吧!如果1F機機歪歪的主張說連暫停都不准這樣有解嗎?誠心請教S大
kaots wrote:就算是用不落柱的工程方法施作,在1F的地面上不須占用任何面積但是電梯要載人,也需要到1F"暫停一下"載人對吧!...(恕刪) 落柱/不落柱,1F就沒有電梯可搭了,前面有大大轉貼的圖解。要搭電梯要走樓梯到2樓搭。因為這政策目的在於提供行動不便的老人和身障,所以1樓到2樓還會加裝升降設備。就是輔具自帶座位(或輪椅可以固定在設備上)設備以電動的方式帶著椅子上的人上下樓。所以三樓(含)以上的住戶,要在2樓轉乘(行動不便者要搭升降輔具上2樓)。(2樓的就只用升降輔具,當然電梯就不用搭了)看圖比較清楚
脆弱Bruce wrote:房子舊了就該打掉重建...(恕刪) 不能同意更多超過30年以上的房子理當應該全面更新當初蓋這些房的理念僅是有一遮風避雨處一大堆只求有的樣板住宅下次再來個大地震還撐得住嗎?補東埔西 它的基本問題根本解決不了更不用說市容被這些老舊樣板屋+違建搞得多醜哀 老是說國外多漂亮多整齊...回頭看看自己的住家吧...
ex876 wrote:不能同意更多超過30年以上的房子理當應該全面更新當初蓋這些房的理念僅是有一遮風避雨處一大堆只求有的樣板住宅下次再來個大地震還撐得住嗎?補東埔西 它的基本問題根本解決不了更不用說市容被這些老舊樣板屋+違建搞得多醜哀 老是說國外多漂亮多整齊...回頭看看自己的住家吧... 贊成市容超醜主因就是頂樓違建,一樓違停,還有整個城市的鐵窗文化要逐步改善,先從拆違建,拆鐵窗,禁止一樓違規停車做起,然後再慢慢做都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