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連新房東 都還不知道 就想搬家拉說不定人家只是個 簡單的投資客 單純的收租 而已要賣房子 不代表 不繼續租你 不妨善待點 對自己不會有壞處的當然囉 如果你不想繼續租下去 租約期內 那你是有權力 拒絕任何人打擾你的
野球コッチ wrote:買賣不破租賃,前提是...(恕刪) 必需要公證的是超過5年的不動產租賃契約,5年以下的不需要公證一樣有「買賣不破租賃」的適用!還有,房仲雖然多數人都不喜歡,但前面有一個自稱房仲的說得好,開門做生意不會自己破壞形象。至於那個長篇大論危言聳聽的,當看笑話就好...
就是爬文才當你的話是笑話不要說不讓仲介看房了,屋主隨時終止合約不讓仲介賣都可以.........你到底住在哪一個星球?陳小春2525 wrote:房東違反誠實以及信用...(恕刪) 陳小春2525 wrote:請爬文。
陳小春2525 wrote:房東違反誠實以及信用方法拒絕讓人看房,此與一般約或專任約無關。是否危言聳聽,自己爬文,房客不讓人看房,倒霉的是房東被告。 房子已被房東出租給房客了給予看房的所有權應在在房客而不是在房東房東簽約時已經告知仲介的話哪來的違反誠信原則...房東並沒有帶人進房子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