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國94年底找我一起"投資"台中大里二期的房子(我當人頭,她出面談.因為她的信用有問題,沒辦法用她的名字...其實是因為她要找"盤子"來當冤大頭),當初她用575萬,買下一楝7年的3樓半透天的房子,然後跟我說買了595萬(自己先拿走20萬,說是仲介費,這是兩年後我才知道的).接下來,她向銀行貸了650萬(我手上的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上面的"擔保權利金額"為780萬,銀行核貸650萬).利率好像2點多.另外花了大約30萬重新裝璜.第一年只付利息,一個月一萬四千多元.
然後開價八百多萬,期間有人開價670~680萬,沒放手.我一直認為開價太高,應該降低才會有人來看,或是勸她別太貪心,有賺就賣,沒被採納(因為她說開價太低會打壞行情).後來貸款又展延一年.如此賣了兩年,沒賣掉.
一直到96年底,她看看形勢不對,已經開始要付本金了,就告訴我說...房子給你處理,我不再過問.於是我拿回鑰匙,從此沒和她聯絡過.算一算,她幾乎一毛錢都沒花到(因為她連每年要繳的房屋稅都沒去繳).
之後找了仲介幫我賣這房子,開價700萬.96年12月,我付了一次利息,從97年一月起,我開始要付一個月將近四萬的本利.為了這一個月追繳一次的三萬多貸款本利,我開始用我的保險單去質借.十萬多的保單價值借完,開始向親友開口...
還好馬英九當選,讓我在97年4月底以644萬賣掉房子.兩年來房屋的土增稅居然高達13萬多,加上給仲介的費用("只"收我2%),以及雜七雜八稅金.手續費.算一算,前前後後我賠了五十幾萬將近六十萬.
當時問過一堆仲介或是投資客,他們都說如果不是馬英九當選,恐怕550萬都沒人要接.
由我這個例子可以知道:.投資客一定有夠足的嗅覺在房子價值遠低於市價時就取得這房子.但是能不能順利賣出有所獲利卻不是絕對的事.如果夠聰明的投資客,應該在有合理獲利時就賣掉,不會放著.因此亮哥說得並不錯,只不過"真正的投資客"要改成"聰明的投資客"罷了.
亮哥+ wrote:
所以真正的投資客並不是把房價開價拉得很高.
而是把入手價壓得很低然後略事整修後以行情價略高價位賣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