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多美好,別把豪宅變凶宅,讓整個社區房價去了了

cai.za wrote:
弱弱的問一下是哪個社(恕刪)


對面是已經關門的禮客
隔壁是三年前很風光的20億極速超跑
叫什麼我不記得了
人生就像射箭 夢想就像箭靶 如果連箭靶都找不到 每天拉弓有甚麼意義
cai.za wrote:
弱弱的問一下是哪個社(恕刪)


X宇 東X之X
要加入FIT車主專屬的LINE群,請PM我
都買得起豪宅了,不就是代表很有錢?不差這點錢吧
alicepalicep wrote:
法律上是跳的那一間房算凶宅,


錯 跳的那間也不是凶宅
因為陳屍地點不是在房內
不用懷疑 我買房問過 就是有碰到這樣的例子
房仲不會告知 房子也不是凶宅 但是是從那戶跳到中庭的
幹的好,台灣抑制房價唯一方法,

年輕人就是要有樣學樣,年輕人死夠多房價才會下去,

這樣年輕人就買得起房了,年輕人等政府打房不如自己打,

天助自助者,非常好的榜樣。
跳下來那間是兇宅,學法律的朋友告訴我的,且有判例可循

cll2005 wrote:
錯 跳的那間也不是(恕刪)
Tracy k wrote:
跳下來那間是兇宅,學(恕刪)



凶宅的範圍怎麼認定?

可以參考看看。

內政部的見解似乎有問題,應該要以法院實際判決為主。內政部的規定在法律位階上比較低,黑心投資客、仲介最好不要採用此觀點。





X方X冠
人都死了還說風涼話!
留點口德
只是個過程 wrote:
唉, 中庭比租屋處對...(恕刪)


不會啊
精銳fun未來蓋的時候工人死掉
也是一堆人搶著要
不在室內影響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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